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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交警大队通告:10月1日始在鳌江不能乱停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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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3: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鳌江镇新河路与吉祥路交叉路口等地点违停车辆进行电子监控拍摄处罚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有序停放,保障畅通,提升城镇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鳌江镇新河路与吉祥路交叉路口(及距离以下各路口50米以内)等地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电子监控拍摄,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监控拍摄时间:每日7:00至19:00。  
  二、电子监控拍摄地点:
鳌江镇新河路与吉祥路交叉路口、
新河路与曙东路交叉路口、
新河桥路段、
新河路与朝阳街交叉路口、
兴鳌路与七星桥东侧路口、
新河路商业城前路段、
新河路供销大厦前路段、
新河路与兴鳌路交叉路口、
明珠广场路段、
新河路烟草公司营业部前路段、
兴鳌路与曙光路交叉路口、
镇政府前路段、
塘古路与横街交叉路口、
吉祥路如意桥路段、
国际大酒店前交叉路口。  
  三、本通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0年9月14日

发表于 2010-9-21 13: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举措 但文明程度不是搞几个监控就能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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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3: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是说说而已,要真的有人管才好。
觉得现在的处罚不是为了交通,只是为钱。
上次停车违规,没贴了罚单。
罚单上说:15日内来交罚款,不扣分
你敢不敢说:15日内来扣分,不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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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3: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禁鸣了,可是看到公交车和快客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喇叭吓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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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4: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乎没有地方可以停车了,只能把车扛在肩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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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4: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不开车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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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4: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部分交通交叉部分不给停而已,大部分给停的那。
如果人家自家房子门口也不给停,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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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4: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诶。。。还能相信你吗?交警大队!9月1日起的禁鸣到现在一点效果都没有的,还出台这通知,有意义吗?有本事出个通知,做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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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5: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个几年.我们都行走在车背上了!还不让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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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6: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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