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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广场至今未给购房户办出土地证,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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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2: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新湖房开在平阳开发的新湖广场(现新湖银园),实际交付已有好长一段时间,许多购房户已装修入住,产权证都已经办理了,为何到现在不能办出土地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的相关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每次打电话去房开,总是:“我们正在办理”,一句话给回掉。买房有人是投资,有人是自住,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完全交易过户,有了两证后才能贷款,相信广大购房户深有同感,现通过网络质问房开:至今未给购房户办出土地证,到底怎么回事?给我们明确的时间,到底何时能办出土地证?如若再拖沿,造成的广大购房户的损失,到底该怎么负责???
发表于 2010-9-21 12: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都这样,没有买以前他们是孙子,买了以后变成我们是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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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3: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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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3: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公公又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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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1 14: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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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15: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相信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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