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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不死鸟》强烈推荐,巨感人,我非常喜欢的一篇网络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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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 2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说中有种不死鸟,在火焰中可以得到永生。我讲这个传说时,小冰自嘲的说:“我就是不死鸟,死都死不了。”我回头看着他隐在报纸后面的表情,颇有受伤的感觉。



  不死鸟(一)



  这个周六终于让我从五天里繁琐的工作解脱出来。我在这个城市一家十分有信誉的广告公司工作,压力很大,但我很习惯,我喜欢超计划的办事,喜欢时间满得需要一天25个小时,有时也被自己折腾得喘不过气,但我是那种喜欢在夹缝里求生存,并能游刃有余的人。向小冰这样自炫时,他骂我自作孽,不可活。

  小冰是湖北美院毕业的,画了四年油画,却转行从事机械。他将所有未成名但我认为精典的作品弃放在暗楼上,他说艺术只能是大漠炊烟,美仑美奂但不现实,我表示赞同是因为我无力让他实现他的画家梦。

  小冰与我认识两年了,这两年来,他是我无法摆脱的影子,用最固执的爱情作为藉口,将我一圈圈绑得结结实实。我常百般无聊的坐在他旁边,想象自己是条七彩的飞鱼,能自由的从水面跃向天空,当然我还是愿意回到水里的,因为小冰就是那片广阔的海洋。但他非要我做条离开水面就无法呼吸的水鳗。

  我天性爱抗争,渴望生在某个被压迫的年代,我相信自己绝对会成为倡导者或起义的领袖。偏偏在这个年代,我太自由,自由得无所事事,于是上天有成人之美,给我一个使尽全力来束缚我的小冰,我生活由此而变得多姿多彩。

  中午12点,肚子开始咕咕的叫,小冰已经在厨房切黄瓜,再过1分钟,他便会说:“结婚以后,你就要跟我一起下厨,再不能惯着你了。”

  在他开口这千篇一律的话题前,我将枕头盖住了脑袋,象游泳时大口大口呼吸着棉花的味道,我想起了昨晚和文伟在餐厅吃晚饭的情景,他深情的眼睛象春草一样撩拨我燥动的心。

  正在此时,手机刺耳的叫起来,我顺着声音用手摸索,将电话拖进了枕头里,文伟的声音愉快的从那端传来,“下午去海洋公园?”“唔?!”我的声音在柔软的棉堆里十分含糊。“你在什么地方?”“梦里!”文伟笑得十分开心,他似乎很喜欢我胡说八道,“我在小竹苑等你,两点。”没等我拒绝,他便挂了。

  我不喜欢海洋公园,对游动的鱼我没有欣赏的兴致,或许野兽猛禽更能鼓动我的兴趣。除了小冰,没人知道我喜欢什么。

  我攒着棉枕翻了个身,一仰脸,看到小冰站在我面前,他突然俯下身子在我颈项狠狠的吻了一下,嗅到他突然而来的熟悉气息,心里一阵悸动。可他莫名其妙的什么也没有说,就径自进了厨房。我没有什么表示,对于他所做的任何事,我都有心理准备,也可能是太久的相处,感官有些迟钝。

  在床上赖到开饭,我才起来梳洗,刷牙的时候,小冰照例过来吻我嘴边的泡沫,我恶意的撞击他的脸,让他不能得逞,他将我的脑袋扳正,用嘴将泡沫弄得我满脸都是,我推开他去洗脸,突然在左颈项上方看到一清晰触目的吻痕,十分红艳的唇印,象小冰嘲弄时的表情,更象一束火焰,将我的干草般的愤怒的点着,迅速在体内窜升,我怒不可遏的冲到客厅,喷着一嘴飞扬的泡沫屑子斥问他:“你什么意思?”

  他抬起头,微笑不语。我不罢休的冲过去,挑衅的看着他,他盯着我的眼睛站起来,我开始仰望他,没穿高跟鞋时,我矮他一个脑袋。他用手指轻柔的抹我嘴边雪白的牙膏泡,明明心知肚明,偏柔声问:“什么什么意思?”我们僵持着,他的眼神深不可测,我自觉理亏,绷紧的意志开始颓废,他将我拦腰抱进洗手间,对我说:“此时此刻你应做清洁,我等你吃饭!”

  于是整一个下午,我没有出门,对水族馆没有兴致,何况我还伤痕累累。小冰以为他的目的达到了,得意洋洋的陪我玩“管三家”,他的脸上贴满白条,有风进来时,他便象一面挂在城墙上破烂的战旗,迎风飞扬。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二)

  

  下班出来时,小冰的大铁马没在公司门口,他那250CC的驾骑每天都在公司对面的喷泉处停靠着,他就斜倚着车沐浴在夕阳里。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他特别酷,酷得我看到他时便不知说什么好,只一个劲的笑。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只高昂着头,隐着嘴角的得意。他象我心理尽极叛逆却无法延伸的另一部分,我就喜欢他穿得跟个流氓似的,与众不同,让人侧目。

  可现在我最害怕他那轰隆隆的公路赛车停在门口,下班后我第一个冲出来,拖着他便走,我不想让同事老总发现我的男友象另类,至少对于西装衬衣皮鞋套裙一样不马虎的白领阶层而言,他象不可造塑的另类。既管我有时与小冰在背后说他们是“狗屎”,但仍然不妨碍我继续“狗屎”事业。

  一辆大宇车慢慢的驶过来,文伟从车里伸出头来,热情的招呼我,我没有犹豫就上车了,文伟替我系好安全带时,趁机在我脸上轻吻了一下,我轻微的躲闪。既管动作不明显,他还是感觉到,他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吻你?这就是文伟的愚蠢,男人在决定理性的事情上或许需要与女人商量,但在感性方面,根本无需多此一举,只能让本被动的更被动。

  我正想着,突然看到小冰开着大铁马从前方急速而来,我大叫“开车”。文伟慌张的将车开上了车道,在与小冰相错时,我低下头,迅速关掉了手机。等我长吁一口气时,才发觉车已开到四韦路,我回头看文伟,他说去吃潮汕菜。

  刚恋爱的男女,喜欢用饮食文化来沉甸感情,在享受精神感觉时更领略味觉给生理的满足,实际是迫切的要补充性方面的缺陷,以此找到心理平衡,特别是文伟,每次他都点肉类,牛肉、猪肉只要是肉类,我记得有本书里说人的潜意识里,肉食与肉欲是划等号的,于是文伟便成为这个理论的实践证明。在我看到文伟大快朵颐时,我眯着眼,想象自己用聚光的眼神照亮他的内心世界,揣摩他言行举止的潜台词,这几乎成为我爱与他呆在一起的乐趣。

  文伟将汤汁溅在衬衣上,他用纸巾不停的擦拭,并不时歉意的看着我笑,我想他要在自已家里,别说一滴汤汁,就是一大碗卤汁倒在身上,恐怕也无所谓吧!我不想缓解他的情绪,并且皱着眉让他更紧张,果然他开始神经质的不停擦拭。直到我说:“算了没关系啦。”他才停下。

  接下他讲了许多自觉可笑的故事,那都是办公楼里流行的过时故事,但我仍保持一种假笑直到脸部酸痛。晚9点去泡吧,我鼓动他喝烈性酒,我也喝了不少,酒精在脸上身体里暧昧流转,我媚笑着搂住文伟的腰,他兴奋得脸通红,全身发烫。我在他耳边吹着暖暖的气,他象个傻子一样任我摆布,在我叫第六杯酒时,他喘着粗气抱紧我,我们的脸一下挨得很近,我瞪圆了眼睛看着他,他的鼻翼翕动,酒气冲天,我收敛了笑容,冷漠的看着他,他只有悻悻作罢。

  过了凌晨,我独自回家,我不愿让人知道我与小冰的住所,常言说,狡兔三窟。我属兔,小冰说我是自保性最强的人,当然他是说自私与此成正比。

  我们的房子很小,仅一室一厅,我将能够用的家用电器都挪到里面,小冰对我疯狂的购买家电十分不理解,他说我是用得着的也买,用不着的也买。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去买别人认为用不着的东西。有天我搬进一台暖风机在浴室安装时,小冰站在后面说:“其实房子里有你有我便已经满载了,你还觉得有什么不满吗?”我张着嘴半天没话。

  我经常夜归,但每次都找不准钥匙孔。在我最忙活时,门突然打开了,门内的光刺住我的眼睛,我用手本能的遮挡。小冰一把拽住我的手臂,将我抛在沙发上。他在我身后重重的关上门,大步走过来,我在沙发上找了个令自己惬意的姿势,他低下头,研究的俯视我,我毫无表情的眯眼看他,我不知道他要怎样,也许会发怒,或者痛打我一顿,只有他我无法猜测。但我不在乎,他对我的束缚只能令我更向往自由,为此我愿意付出代价。

  他看我良久,突然哑着声音问我:“我还在你心里吗?”我感到象被雷击一般,犹其是心。他进房间里,拎出一个满满的旅行袋,站在大门边对我说:“今晚我睡沙发,明早我便走,或许这样你会真正快乐!”他将我从沙发上抱起来,我偎在他怀里,顿时睡意浓浓。

  第二天清晨,我被关门的声音惊醒,我知道小冰上班去了,又赖了半小时的床,才匆匆的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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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三)

  

  小冰走的那段日子,我过得很自在。在我的圈子中我认识了高风,他属熟悉稳重型的男人,开有自己的广告公司,在这个城市颇有名声。我们开始相处时,我相信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生活,音乐、画展、烛光晚餐,我陪着他出席各种场合,象淑女一样微笑,象女强人一样与人应酬,这个城市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因为高风而认识了我,他们都说我是有天赋有潜质可以好好发展不可多得的女人,我的心象正在绽放的玫瑰。那一阵子,我每天都要饱听这些人间美言,当时它成为我让我精神快乐的唯一支柱。可日子久了,我恶劣、粗俗的天性让我腻味这些象复读机里传出的声音了,我不再象可人儿一样甜蜜微笑了,我又让天生的优越感去渺视旁人,我忘了他开始期盼在这圈子里找到更有趣、更刺激的东西,

  每当有人三五成群的聊天时,我便极有分寸上前去,可听到的都是昨天的事,奇怪的是他们可以毫不疲倦的复述同样的话题、同样的赞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们能呆在这个圈子里如此之久,但对我而言,已失去了所有的吸引力。我拒绝再去参加这些所谓高尚的聚会了。

  高风有过许多的女伴,他结过婚又离了,我象所有好事者喜欢享受偷窥的乐趣,只要我想知道,便可以从他愚蠢的女秘书那里得知一切。

  女秘书安莉在我每次去的时候,都会恭敬给我沏杯茶,然后回到我对面的办公桌后,用高高的宗卷挡住偷看我的眼神。

  安莉算得上是个漂亮的女人,这段时间流型复古与超前的妆饰。城市味道很浓的高挑眉描得又黑又细,与眼睛之间的眼皮上涂满亮灼晶莹的银粉,天生的桃花眼角总挑着一抹媚气,每次被我捕捉到她来不及闪开的眼神时,她便尴尬的冲我笑笑,然后低下头飞快的用手指敲击键盘,从纷乱的节奏上就知道她心不在焉。她象旧时大上海烫着大波浪、趿着拖鞋、嗑着葵瓜子的巷口女人。实际上最有特色应该是她薄而长的嘴。她与我套近乎时说:“一年前,公司可没有现在这么忙,有时高总会与我们一起聚聚餐,哪象现在这样,唉!不过,忙可是好事,高总啊!挺能干,我们都敬重他。”

  既管她的腔调有些作做,我还是觉得她很朴实,因为她的意图言溢于表,她与高风不仅是盟友之情,还可能更有“隐情”。说这话时,她不怀好意的看我表情,一般我不太搭理她,这让她由衷的气恼,迫切渴望能有一句戳痛我,于是愚笨的越讲越多。

  她象开闸的堤,“以前我总为高总做挡箭牌,他的前妻最厉害,有一阵子,为了赡养费,把公司弄得乱七八糟,亏高总怎么能忍受这种女人?”“还有一次,运输公司的业务部经理是个女的,她是真正的女强人,哎!不说这些,我还得做事呢!”

  她耍了个欲擒故纵的把戏。她这一招十分有效,我渴盼着下句,就象非得在黑暗中点簇蓝色火焰来照亮我不辨方向的内心世界。于我而言她那张薄薄嘴唇里吐出来的是一串串金豆子,我满怀兴奋的将一颗颗往怀里捡,眼看有颗大金豆含在嘴里,她却不吐了。

  正在此事,高风送客户出门,安莉在看高风时,掩饰不住眼中的热烈。我想在办公楼里,女秘书单恋老板是屡见不鲜的,都以为老板是高枝,攀上去一定能成为凤凰。

  高风满脸微笑的转过身来,示意我进里面办公室。他径自走向安莉,透过百叶帘的缝隙,我看到高风在安莉的手臂上轻轻的捏了一把,安莉几乎是雀跃的去执行他吩咐下去的指示。

  高风进来时,我一本正经的坐在沙发上,他关上门后,凝视着我的眼睛,十分动情的在我面前蹲下,捧着我的手深深的吻下去,那种类似于不可控制的感情在他的着力表现中象河水流淌出来,我为他的精湛技艺而感动。

  在安莉敲门的一瞬间,他象弹簧一样恢复镇静。安莉端了一杯咖啡放在桌上,高风面无表情,她的唇在进门前显然精心修补过,可高风看都没看一眼,安莉退下去时,眼神幽怨。我开始可怜这个女人。

  高风从柜子里取出包装精美的大包礼品,我的注意力迅速集中起来,我喜欢感受拆礼物前的神秘与兴奋。这只是个深蓝、浅蓝交织的藤条提包,我有些失望,高风一直看着我,于是我抬起头,对他灿放笑容,我天生就知道把持各种表情的尺度,既不受宠若惊,又不至麻木冷淡。

  他将我的手握在双掌中,温柔的抚摸,他说:“知道男人爱上女人时是什么感觉?”我微笑不语,“让我告诉你,傻瓜,就是想得到你,永远不再放你走!”他的嘴唇渐渐向我覆过来,很快盖住我微润的嘴唇,我没有闭上眼睛,我想看他的表情是否很陶醉?他停止吻我,好笑的说:“傻瓜,你怎么象只金鱼?”我佯装不解,他用手划着我的脸,怜爱的说“不知道接吻应闭着眼睛吗?只有金鱼才在任何时候都不闭眼。”我哈哈的笑起来,他用手指竖在我嘴唇中间,很郑重的说:“我真的有点爱你了。”

  我相信说这话时,高风是认真的,既管他象所有男人一样,天性有蝴蝶情结,喜欢追逐散发芬芳的花朵,偶尔会出于好奇,对有异味的植物,也会嗅一下。高风就是这种人,他从前的女伴无数,但还没有留下大众情人或者花花公子的坏名声,至少证明一点,他对每个女人都认真过,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我不介意和高风会相处多久,所以不在意这只蝴蝶的翩翩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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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四)

  

  从初夏到秋天,我一直没离开和小冰住的房子。房产证是余谨的名字(小冰的大名)。我不知道他到去了哪里,我没刻意去找过,但他这样了无牵挂的走了,可见是指望我照顾他的房子的。

  早上可以赖到7点多才起来,没有人再可恶的拍打我的屁股。刷牙的时候,也不再担心牙膏泡会涂得满脸都是,总之我很清静。

  今天是星期六,在太阳还没照到阳台时,我去浇了小冰两盆宝贝花,不知道是什么花,从小冰买回来到现在,除了一个劲的发绿叶子,连星点杂色都没见过,更别提花花朵朵。小冰爱得不得了,象伺候爷似的,随天气变化挪动它。现在我也这样,我不想小冰回来时,发现家里人烟荒芜,虽然是终归要离开的,可不能让他对枯萎的花触景生情,我是有良心的。

  美美抱了法式面包过来了,她挂名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有名无实),还是《长江日报》的记者(自由没有编制的),却是我货真价实的忠实朋友。

  我认识她是94年,她是由我们圈子里的朋友阿董带来的,那正好是夏天,她个很高,穿着贴身的黑色长裙,露着白嫩的肩,嘴唇夸张的红艳着,那时候女孩子这么打扮,除了夜总会的坐台小姐再就是新潮大胆的激进分子,她对阿董说话时嗲得让人发软,圈内的女孩对她特别不感貌,简直是不屑一顾,并且明显的流露出厌恶,她看到眼里,却也满不在乎。

  当时我对她非常好奇,她象朵罂粟花盅惑着我。有次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喝汽水,我问她读书还是上班?她冲着我唇红齿白笑:“我在拉斯维加坐台。”那句话落地后我开始喜欢美美,比起那些矫情自认清高的女孩,她可爱得超出想象。她一把拉住我的手,往栏杆上坐,“我讲我们的事给你听。”于是我知道了她父母去世,今年二十,大一便缀学,去坐台是觉得可以天天喝XO不用花钱,在灯红酒绿里搔首弄姿过足了堕落的瘾,对当时只有十九的我来说,真是刺激到了极点。后来她说不想坐台了,我问为什么?她说有天晚上,来了位香港客人,她刚坐下,客人问她坐陪小费多少?她说:“两百。”香港人端起酒杯让她陪酒,还趾高气扬的嚷:“你们大陆真是落后,连小姐的收费都低得不够买杯酒,这点钱在我们那边连小姐的裙子都摸不着。”美美毫不客气的说:“你不懂这里的规矩,坐陪两百,陪谈按句一百,陪酒按杯五百,小姐不乐意,转台费照收两百。”说完她仰头喝完酒,跟香港人算帐:“请给我1400元。”香港人目瞪口呆,大叫:“我连摸都没摸到你,你收我这么多?”美美严肃的站起来:“大陆的政策是坐台小姐的不准摸。”我笑得前俯后仰,催着她“结果呢?”她说妈咪来劝和,只拿了他八百快,我有些愦憾,但觉得很痛快。

  第二次见到我美美时,她穿着职业套装,脸上的妆清清淡淡,那时已没和阿董在一起,她对我说阿董幼稚,把她当王牌在哥们里要面子,我说以前你不知道吗?她说以前我愿意,现在不愿意了。她还说在一家外企里做秘书,我说那好啊,她开心的说,因为公司的副总是她以前的客人,不忍心看她“沦落风尘”向她伸以援手,我们都心照不宣的笑起来。自此以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有阵子,她和那副总真的搅到一起,那男人为她颠狂得快发神经,结果是副总黯然离职,我问她原因,她说无法忍受他每次喝完汤牙齿上还粘着青青的葱叶,我嘲笑的说:“是不是他把青葱叶吻到你牙齿上了。”她踢我一脚“恶心。”。这个理由听上去很荒谬,但我明白她不爱他。

  美美的男友和她的工作一样频繁换动,只到去年,她好象进入了状况,但这次她没有口无摭拦的告诉我,只透露是个有妇之夫。

  此时她将面包搁在茶几上,大叫出汗太多,要洗热水澡,我跟进浴室,对她吼:“别浪费我的水电。”她回头对我妩媚的笑,将我推出浴室,随手抛出来一张面值拾元的票子,票子在我面前轻悠悠的落下来,“这么少?”隔着门她在脱衣服,声音象被衣服闷住“不知足,可以洗半个桑拿了。”我捡起票子塞进口袋,回敬她“我哪有那么大的面子?10元钱只够洗脚趾头,换是你只怕还可以免费!”她哗的拉开门,泼了我一身的水。任我大骂大叫,她就在里面咯咯的笑得象只母鸡。

  美美从浴室从来时已过了半个钟头。我冷眼对她,她毫不介意,将浴巾抛开,换我的睡衣,我看着她光着身子在客厅里走动,结实的乳房极富节奏的颤动,肌肤上还凝着小水珠,让她看上去晶莹剔透,难怪男人会为她发狂,她背对着我弓着身子在翻箱倒柜,曲线优美的臀部象两瓣饱满的花瓣,我感到喉咙发干,尖锐的叫她快点穿衣服,否则我将门窗都打开,她吓得缩到卧室里咒骂我。

  自从她爱上那有妇之夫后,变得不再象从前放纵,每个节假日她没和地下情人约好时,都会抽出一天与我相处,小冰在家时,三人“斗地主”混混时间,现在剩下两个人,便只能呆在房间里听音乐、吃零食,我闭着眼,脑子里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我奇怪发明牌的人,不管什么娱乐,发展到武汉,便有了很深透的延伸,更富灵活与变化,麻将打出‘赖子’,风靡不久,出现了开口翻、步步倒,以至什么‘赖子痞’,为了方便每个数量不等的群体出现时都能有相应的娱乐,便诞生了一群人打晃晃、四人打麻将、三人斗地主、二人管三家,一个人还可以算算命。11点,美美的电话响起了“卖报童”的音乐,她开始在大堆衣物中悉嗦的找电话,看了来电显示后象个疯子尖叫:“贺笛,快快,关上音响。”我被她搞得惊惶失措,房间安静时,她深吸了口气才按下按听键。

  “下午?为什么?不能取消吗?”她的脸色渐渐难看,电话打了不到30秒,她就挂机了。“这么简捷?”我讥笑着,她没理我,有接近一分钟的时间狠狠的咬着一颗爆米花,爆米花被她的牙齿咬得扁扁的,我幸灾乐祸的看着她,直到她去点烟时手不停的发抖,我才感到事情很严重。

  其实我很关心美美,在她真正需要我关心的时候,多半我喜欢与她逗嘴,我们习惯以刻薄的方式相处,这绝不妨碍我们的友爱。象此时,我对她的怜惜与关切在她极为痛苦时油然而生。

  我替她点燃了香烟,她慢慢的恢复了平静,有些忧伤,使她显得楚楚动人。她说:“我知道总会招人骂的!”“谁?!”我磨拳拭掌,她苦笑:“爱人的老婆。”我无语。“很没劲,对不对?”她苦笑,吐出的烟雾笼住她的脸,我看不清表情。

  其实对她的这段恋情,我不以为然,我讨厌晦涩、阴暗、不见天日的东西,就象我对老鼠这种动物所表现出来的深恶痛绝。我不主张第三者插足,绝不为道德,只是不能容忍与人分享爱情,也绝不纵容该男人有齐人之福的帝王野心。

  美美曾说这个男人非常有名,说出来我都认识,我鄙视的说:“我可没见过认识的人里有多大出息的。”她得意的说绝对只闻其声,未见其人。我猜了半天,促狭说:“是不是市长啊!他可是这个城市里最有名的了。”美美很生气我对她隐蔽的爱人不恭,说我有侮辱人的嫌疑。我懒得与她计较,恋爱中的人是不可理喻的,我不愿插手她的私生活,各人头上一方天,只要她高兴,旁人多事为的是哪一着?现在不都跟着感觉走吗?

  美美还在努力控制自已的情绪,有时我很奇怪我们能成为知已,她能容我所不容的,可见人的弹性有多大。她哑着嗓子说:“他居然让他老婆抢过他的电话,还让她在电话里骂我。”她心里不平衡。

  其实男人有时沾花惹草作闲情逸致,关键时还是老婆第一,反正男人找情人已表明了身份立场,真相大白时甚至连歉疚都不需表示,倒是女人还执迷不悟,为这种薄情的人找藉口,愚蠢至极。

  我忍不住骂美美:“活该!”她冲着我叫:“你有完没完?”接着她哭起来,我不再作声,半晌等她的哭声低下去时,我问:“骂你什么?狐狸精?”她瞪我一眼:“是不是还要轮到你骂一场?她说我是‘婊子’。”“那还不简单,你没回她一句,‘你老公是嫖客?’”“贺笛。”美美大喝我的名字。我吓了一跳,过会,她笑起来:“哎!我真的没有想到可以这样回敬他。”“是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想开点就没事了。”她啐了我一口便笑起来,我对美美举起杯,十分惬意的躺进沙发里。

  下午,美美借了两盘恐怖片,最惊险时,文伟的电话把我们吓了半死,他邀请我下午吃饭,于是我带了美美去赴宴,起先文伟看到我带了一个人,有些不快,等到他那近视眼发现美美这个美女时,惊为天人,象通了电似的全身颤抖,激动得不能自禁。

  整个晚上,文伟都注意着美美,完全忽视我的存在,好在我毫不介意,而美美只顾埋头大吃,我最佩服她胡吃海喝不长肉,在减肥药品狂袭市场时,她屹立不倒节约了不少钱财。文伟看着她旁若无人的出神,我在桌下踢了美美一脚,美美会意得非常快,她缓下速度,优雅的用纸巾抹唇,在这方面,她深有造诣。文伟去洗手间时,我对美美说:“文伟超级优秀,可以考虑替补。”“呸!你不要的垃圾甩给我?”“文伟家境多富裕啊!人又英俊,我们是同志感情。再说他长你四岁,星象说,四年可是一吉照啊”,美美说:“让我看看你的三寸不烂之舌?”我伸出舌头,美美凑过来认真的瞧了瞧,摇头叹道:“啧啧,长青苔了,黑得发亮。”我用筷子扔她,她灵敏的闪过。

  吃过饭,文伟提议泡吧,为了让埋下去的种子茁壮成长,我欣然同意,拖着美美去了“神曲”,我怂恿他们喝酒,一个是情场失意,一个一见倾心,两人又不胜酒力,很快就嬉笑成一团。

  我由主变宾的退了场,将美美介绍给文伟,至少比做大人物的地下情人要好上一百倍。深夜我独自回家,躺在床上时,才觉得一天过得可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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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五)

  

  一大群的人围观,有人出了车祸,我拼命的想挤进去凑这千载难逢的热闹,赫然发现小冰躺在地上,那辆大铁马的发动机还在轰动,他全身上下都是血,我震惊极了,他突然睁开眼睛,笑着对我说:“嗨!又成全你幸灾乐祸的心愿!”我扑上去拼命的踢他,“你敢骗我,我踢死你!”他苍白的笑看我,不反抗,旁人纷纷拦住,大声说:“他都死了,你还踢他?”我定睛一看,他的嘴角、眼角都渗着血,还躺在地上微笑。

  我拼命坐起来,原来是场恶梦,现在是凌晨4点。我头上冒着冷汗,打开灯,找了根香烟,回忆梦中的情景,突然有些悚然。我心血来潮的想找小冰,于是赤着脚,去找提包里的电话本,我从来没有记过他的电话,电话本不在包里,可能掉在公司了,我开始竭力回忆他的电话号码,仰头看着天花板,一个个的想,1390717???,13907178633?真该死,只是过了四五个月,我居然几个数字都记不起来,于是我决定把有可能性的都打出去。

  只到清晨六点,我打了25个电话,被17个人臭骂了一顿,依然没与他联系上。太阳出来的时候,我放弃了寻找他的念头。人困得不得了,打了个电话给公司,才想起今天是周日,我重新倒下去睡,到中午12点,熬不过胃的抗议才决定起来。

  打开手机,高风的电话就进来了,他着急的问:“怎么一早都没有开机,找都找不到你。”我有些不悦,生硬的问他找我有什么事,他说难得休息去开卡丁车。我要他1点在友谊商店门口等我。

  和小冰在一起时,为了挑战小冰的严格管束,我热衷与其它的男人约会,热衷享受剪开渔网独自愉欢的刺激与快乐,而现在我彻底自由了,反而对这一切都失去了原本的兴趣。

  挂了电话,我去浴室梳洗,突然对昨晚疯狂的举动感到可笑。以前小冰说,我是恐怖电影中的猫女郎,每到夜里便本性毕露,白天不露痕迹的恢复人形。他说我是混合品,觉得我会在深夜里放纵自己的感觉,比较真实。

  对着镜子,我有些发怔,我好象在镜子里看到小冰站在门口看我化妆的专注神情。这一念头一闪而过,但象镁光灯一样将过去照得雪亮。

  我画嘴唇的时候,他总说,再窄一点,再窄一点。我的手不由自主的画歪了,我用杯子盛水泼他,叫他滚远一些,他大笑的冲过来,抱着我的腰,用头顶着我的头,摇摇晃晃的说:“你的嘴太丰满,会让别人一见就要吻下去,就要把它画扁一点。”我被他逗得发笑,他在身后搂着我,将头搁在我肩膀上看我继续化妆,他说这是幸福。

  我的唇线又画歪了,用纸巾抹了一遍又一遍,仍没有效果。眼看时间快被我折腾完了,只有胡乱的涂了几笔,便出门了。

  卡丁车场里爆满了人,我不知道会有这么多人热衷这种游戏。高风说:“我想你肯定会喜欢这里。”我挑眉看他,他解释的说:“你开太子车型的摩托车,很少见女人开这种车,应该是喜欢刺激的东西吧!”

  跨骑式太子车是小冰参谋我买的,但我很少骑它上下班。我不知道从办公楼里走出来,穿整齐套裙,怎么合适张开腿去骑车,买后我有好阵子都埋怨小冰,应该买踏板车的,他说你就是喜欢装模作样掩饰天性。为此我还狠狠的跟他吵过一场。

  不过卡丁车确实很吸引我,我玩得非常投入,成绩飞快的在场中领先,高风边向我挥手边不停的回电话,一幅生在江湖的样子。等我满脸通红的下了车,他快步走上来象拥抱英雄。

  其实我对高风不算热情,很多时候,我对高风的淡漠被他认为是稳重与成熟,或许他喜欢这样,较之他从前死打烂缠的前妻,我显出大家闺秀的风范,所以和高风之间那段始终如一的距离,他认为是现实中越来越珍贵的矜持所造成的,他尊重我并将它表现在彬彬有礼的风度上。高风对我的完美印象让我喜欢与他相处时的自己,没有压力,并一直保持着这种局面。

  美美说我在高风面前绝对矫揉造作,伪装清纯,否则高风怎会容忍我如此之久。我不承认,我没有别扭的感觉,自然不是造作。

  人就像一颗钻石,有太多棱面,反应各个不同角度的光而折射出不同的色彩,告诉美美这个理论时,她白了我一眼,说我狗屁不通,我不介意她的粗俗,因为我知道她这是赞同的表示。

  晚上我和高风吃过晚饭,便一起去听歌。坐在烛光薄酒的昏暗歌厅里,听着歌手低沉微哑的磁性声音,这种场境在想象时十分浪漫,而身处其中,又没多大感觉。

  高风挨我很近,我可以听到他轻微的呼吸,他正打量我的侧面的轮廓,对此我很自信,有次我去拍艺术照时,那个带闽南腔的摄影师,坚持要拍我的侧面,说我的脸太有霸气,侧面却正好相反,柔和温婉,我十分不悦,拒绝花几百块,连张正脸都没有。我想此时的高风,可能与那摄影师有同感,其实烛光照映下,任何一张面庞都会被烘托得美丽。

  对高风的感觉,来得太慢,日积月累才积出点点,不象我对小冰,两年前见到小冰的第一眼,我便为他倾倒。

  那天正好下雨,我在他开的车行门口避雨,他带着探究的神情从我身后绕到身前,第一句话十分的俗套:“我好像认识你。”我定睛打量他,他的牙齿白得发亮,这下真让我觉得曾经见过,其实电视广告里关于牙膏的短片太多,他的牙齿让我很熟悉。

  我的回答很刻薄,象对待众多无聊者:“你的意思是我太大众化?”没想到他十分开心的笑了:“我肯定认识你。”他的眼睛长长的,笑起来特别象古龙小说里的江峰,世间女子无人可抵江峰一笑。思想下我问:“你以为你是谁呀?”他迅速回答:“余 谨。”他对极了我的胃口,于是我们象鱼融于水,一拍即合。“贺笛,贺笛。”我回过神来,高风问:“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哦,我在想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释怀的笑起来,柔声说:“你在告诉我你对我的感觉吗?”我含笑不语,我不想撒太多谎去增加自己的口孽,我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但人不能不犯错,只是能避免时别去犯。

  整个晚上,高风兴致高昂,他上台去唱了好几首歌,他在唱歌时不停的看我,我们喝了一些酒,有些微薄的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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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六)

  

  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窗台上的两盆花还在葱葱郁郁的冒叶子,它们不停息的长啊长,让我估不准什么时候是尽头。

  进入冬季前是最广告最繁忙的时候,公司里的同事都象忙碌的蚂蚁,在电话、传真、电脑旁穿梭不息。而我需要约见的客户是平时的几倍,每次的个案分析都会让我伤透脑。

  多半的时间我不在公司,有时回办公室时已是晚上六七点,查来电显示才发现美美给了我许多的电话,我奇怪她这么急的找我,为什么不直接打我手机?我给她回电话时已是晚上十点,她一听到我的声音,便急切的说马上过来,我说我在公司,过半小时才回家。她说我在你家门口等你,说完便挂了。美美经常发神经,但象这次这么疯,我还是头一次见到。

  初冬的夜晚寒意浓浓,驱车回家时,风从头盔灌到脸上,象刀刮般疼痛。诧看到美美,我骇了一大跳,她象具僵尸,形销骨立的站在我家门口,我开口的一刹那,她象鬼魂一样飘闪进去,倒在沙发上紧紧的抿着毫无血色的嘴唇。

  趁她琢磨怎样向我开口的这个时间,我快速的洗了澡并换上长长的棉质睡袍,热好牛奶放在她面前。她开口的第一句话让我有些安心,“我怀孕了。”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太可怕,大多的女人都该有这一历程,不论是否婚配,何况美美已有26岁。我放下心来,问她:“你不想要吗?或者要为此结婚?”她抬起头看着我,坚决的表情让我有些吃惊,“我想留下。”我说你的地下情人同意吗?不是你们要结婚?“叶 梓 俊。”她低着头告诉我。我十分惊讶,看着美美不象说谎的样子,我才相信。

  叶梓俊我真的很熟悉,象美美所说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是是扬点的老总。扬点是一家规模很大的营销咨询公司,在本城十分有名气,传闻叶梓俊的点子对濒临破产的企业有起死回生的能力,并且他与新闻媒介的关系非同一般,在电视上露脸的机会比电视台的主持人还多,他的名字象热门股一样被炒作,所以不论是广告界还是从事产品营销的企业,对叶梓俊都非常熟悉。

  而现在这个传说中的神奇人物,居然与美美有这样不可公开的隐情,我感到有些莫名的愤慨,看来神话离现实只是一纸之隔,叶梓俊的赫赫名声与美满的家庭在三阳路三楼的小住房里坍塌得只剩破栎烂瓦。

  想到美美要留下腹中的小孩,我不禁皱眉:“他要你留的吗?还是他会为你离婚?”她哀怨的摇头。“你不想告诉他吗?”她又摇头。看来她对叶梓俊的认真超出我的想象,一向泼辣的美美象旧时守旧的哀怨女子,我着急起来,“凭什么?你想维护他什么?为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要付出这样的代价,你是不是疯了?”美美脸色苍白,紧咬着嘴唇不吭一声,看得出她也很矛盾,我不忍再指责她。

  我让她躺到床上去,她蜷在被子里的样子象只瘦弱的虾米,我鼻子酸酸的。熄了灯,拥着她的肩,不知道如何安慰她,深夜我被她细细的啜泣声吵醒了,我打开灯,看到美美满脸的泪水,她在灯光下将头埋进我的臂弯,感受着她在我怀中恸动,我的心象被谁久久的拧住,痛得无法吭声。

  第二天一早,我向公司请假,老板十分的恼火,他说有什么事这么急,给他一个理由,我说奔丧,他哑口无言。确实我是去奔丧,为美美肚子里不知性别的孩子,昨晚我一直无法入睡,我决定带美美去堕胎。

  我给美美端了些早点上来,她在洗手间里干呕了几次,我皱着眉等她坐下来,我问她几个月了,她犹疑的瞟我的面色,轻声回答:“52天。”这么精确?我说正好,上午别去上班了。她象大难临头的坐直了身子,惊恐万状的盯着我,我冷冷的以命令的口吻说:“打掉,你要想留下来,就马上走,再别让我见到你。”“贺笛。”她哀求着,“我不会改变主意。”她伏在桌上失声痛哭。我冷然着,但心里的痛切一点都没减。我了解美美,她自己也明白不该冲动留下这个孩子,但需要依赖我为她做决定。

  美美做手术时,我与她隔着一道薄薄的帘子,里面金属器械的碰撞声与她极度压抑的呻吟声一浪浪的向我袭来,我觉得自己与美美是连体的,她的每一声呻吟都让我如感身受,这种痛苦让我象被棉被蒙住不能呼吸般难受,我快步走到手术室外,推开临街的窗户,大口大口的呼吸混杂着被灰尘污染的空气。

  手机响起来,是文伟,他显得十分焦急,却又吞吞吞吐吐,我没好气的问他有什么事?他居然问我知不知道美美在哪?我蓦然想起那天晚上文伟与美美在酒巴里嬉笑的场景,这才意识到他们可能有很长段时间在互相联系。心念一转,我热情的对文伟说,请他到我家去照顾美美。

  文伟惊慌的追问美美怎么啦?我感到踏实,美美交付给文伟,成了我此时的心愿。但美美所承受的痛苦,应该变本加厉的还给叶梓俊,对一个从未相识的人,我狠得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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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七)

  

  我找到叶梓俊的家时费了一番周折,幸而我从事的广告职业,这个职业让我有异于常人的敏锐与周全。11月7日晚,美美手术后的第五天,我去了东西湖的小别墅。

  保安见我开着太子的摩托车,意气风发的直驱进来,没敢拦问我。我在B区2号楼前停下来,半小时前,我让高风扮送晚报的探听叶梓俊是否在家。高风对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不以为然,他没有要我解释,但他对我要他打探一个男人的下落感到忧心仲仲。

  穿过铺满鹅卵石的小院,我在金属防盗门前按下门铃,有半分钟之久,有一个高大的男人打开门,他背着光,我仍可见他的模样,他大约有三十七、八岁,前额的头发有些稀少,但仍算十分有精神,有种慑人的气质。

  透过他身后,我看到一位身材略为富态的女人站在木质楼梯上向门口张望,屋内的装璜显得很温馨,灯光桔色,暖暖的倾泻在屋子里,这种直观的感觉刹那削减了我来势汹汹的锐气。

  他打量的着我,客气的问我找谁?他的声音低沉稳重,我回过神来,生硬地问:“叶梓俊?!”他十分敏感的站到屋外,将门掩上,沉着反问:“你是谁?”看到他将妻子保护得如此周密,我的愤慨抹掉了对他初始的好感,我转身走在院子中央,回头面对他:“你把美美看得太没轻重了吧?”他皱着眉盯着我,揣测我此行的目的,他向我稳稳的走过来,我一字一顿:“她怀孕了,是你的!你打算怎样处理?”他十分动容,有些激动,但他克制自已的感情,上前一步:“请问她在哪?”“你在意这些吗?”他有些激动:“我……不方便,但我打过她的电话。”他的反应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有些犹豫,以我的直觉,他并不象我起初想的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我不会让她留下这孩子。”我丢下一句话,便去发动车,他追上前来说不,我冷冷的看着他:“你想要美美为你牺牲多少才满意?”我将自己的名片递给他,让他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呆呆的看着我,我在他面前扬起满天的尘土,绝尘而去。

  我回家时,文伟还在。这几天他十分精心的照顾美美,我告诉他美美极度贫血,他望着沉静坐在窗台的美美,满眼的痛惜。

  文伟不象我们这么忙于生计,他家底殷实,打理着父亲留下来的家具城,慢条斯理的过着,他不算聪明,但很诚恳踏实,他父亲原来的一排老员工十分忠实的帮助他,于是生意稳稳当当的继续着。

  我将被子抱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机,没去理会在房里的两个人,现在他们关系进展得很微妙,尽管美美爱的不是文伟,但这段时间,如果文伟晚到一小时,美美也会不自觉的问一下。我不在美美面前推波助澜,这样只会令她反感。

  文伟轻悄悄的带上房门,我拍拍沙发,要他坐。他很疲惫的坐下来,头仰在柔软的靠垫上,我仍在看电视里莫名其妙的肥皂剧。他突然说:“小笛,我很感谢你。”“让你认识美美?!”他直起腰,重重的“唔”了一声,他沉呤了一会,将我手中的爆米花拿下来,我转过脸看他,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以前很喜欢你,知道吗?”我干咳了两声,他很郑重的说:“认识美美以后,我才发现爱与喜欢原来有很大的区别,以前追你时很轻松,不紧张,但对美美,我象有点神经质。”他将手插进头发里,我这才现他的头发长得很长了,比起从前俊朗快乐的文伟来说,他变得憔悴。他抬起头对我说:“其实美美怀孕的事,我很早便知道了。”我吓了一跳,文伟无奈的苦笑:“她的妊娠反应很明显,你告诉我她生病时,我便知道她堕胎了。”“那你……?”他向我露出无力的笑容,“我无法介意,如果她不能接受我,比发生任何事都可怕。你能了解这种感觉吗?”我无法成言,有谁能说爱的力量不伟大呢?

  我和文伟静静的坐在客厅里,任电视里放着没完没了的午夜节目,窗外星光灿烂,我的心情渐渐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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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八)

  

  一早,办公室主任大叫我接听客户电话,是个女人,她说:“我想约你在十二楼的咖啡厅,你有空吗?”“请问你是谁?”“我……我等你,靠窗边的位子,我戴着一顶黑色的圆边绒帽。”她急急的挂了电话,虽然不熟悉这声音,但却勾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在公司签了外出单,便乘电梯上了十二楼。

  清早,咖啡厅里没有多少人,一眼就看到女人穿着黑色羊绒套装坐在临窗的位置上,我径直走过去,她转过脸来,她的皮肤很白,五官很端正,化了淡淡的妆,年龄有三十多岁,眼角有了细细的鱼尾纹,不太明显。我不认识她。

  她看到我过来,站起身来,向我伸出手,自我介绍:“我是叶梓俊的妻子。你是贺笛小姐吗?”我不知道她找我干什么,没反应她便坐下来,她感到有点尴尬,缩回了手,咽了一下喉咙。

  “你不想问我怎么知道你的吗?”她试探的问我。我可以轻易得知叶梓俊,她自然也会得知我。“我在梓俊的衣服里找到你的名片,陈小姐,我是想为梓俊来找你的。”“我知道。”我双手抱臂看着她。

  她低下头,鼓足了勇气对我说:“你放弃梓梭好吗?我和他十几年的夫妻,从没红过脸,但为了你,他要和我离婚。”我有些震惊,叶梓俊为了美美离婚,放弃显赫的声誉?

  如果此时是美美面对叶梓俊的妻子,我想她比眼前这女子还要沉不住气。我冷静的说:“如果梓俊要与你离婚,我根本无能为力。”这是实情,我哪有能力去阻止叶梓俊?

  她受辱的看了我一眼,用纸巾试试唇,她在掩饰自己的心情。“你知道我和梓俊没有孩子,并不是我们不想要,其实……其实是我不能够生育。”我有些怜悯她,向情敌披露自己的弱点,实在需要莫大的勇气。“既管梓俊表示不介意,还安慰我,但我们感情日益冷淡,梓俊认识你有一年了,我都知道,他不善掩饰,我也没问,直到那天我看着他与你通电话那副神情,我才控制不住的抢过电话骂你。”她小心的看了我一眼,我表示大度的笑笑。“他对我发脾气,我从未见他发那么大的火,我也委屈啊!他不告诉我你的名字,直到几天前你到我们家找他,我才见到你。我没听到你们谈什么,但他进门后脸色阴沉得吓人,他说要和我离婚,还说你……怀着他的孩子。”

  她瞟了一眼我的肚子,我下意识的挺了挺,对这一轻微的举动好笑起来。“昨天我在梓俊的皮包里找到你名片,才决定约你出来。”我想了解她希望美美怎样放弃叶梓俊,于是我缓和语气问:“你想要我怎么做?”

  她犹豫半天,吞吞吐吐的说:“你这么年轻,有气质,你可以找到比梓俊更好的人,我不能和梓俊离婚呀,你也不能把孩子留下来,拿掉他吧?!”

  一种无名的怒火在我体内燃烧,眼前的这个女人自私而且卑鄙,她为了自已苟言残喘的利益,不惜牺牲别人的幸福,她伪装成最可怜模样来向对手乞饶,却是想利用别人的同情达到自己的目地。

  我怒视着她,铿锵有声的说:“不,我爱梓俊,以前我从未要求过他为我离开你,我以为你们还有恩爱之情,爱一个,进入与退出都只是为了让他幸福。而现在,你告诉了我梓俊从未说的真相,我怎么会离开他?”我很动感情,以为自己真的是美美,看着她落败苍白的脸,我兴致盎然的极恶毒的加了一句“我、梓俊、还有腹中的孩子,我们才是完整不可分割的。”

  叶太太彻底被我打倒了,她坐在我对面硬撑住我稳如泰山的压力,嘴唇却开始哆嗦,阳光照在她脸上,显得她苍老得象霜季里的枯萎的叶子。她使出了最后一招,从包里拿出一个纸包,“我会补偿你,这里有五万块现金。”她将钱推到我面前,我一怔,刚才的豪迈气慨在金钱面前荡然无存,这五万块对于我这局外人来说,无疑是种诱惑,为美美收下这五万块,总比她什么也没得到好。我仍然嘴硬着说:“原来你的婚姻价值五万块。”陈太太以为我在讨价还价,迅速从包里再度拿出一纸包,原来她也有几手准备。她急切的说“这里还有三万,请你收下。”她顿了顿“我知道钱不能代表什么,但至少可以代表我的诚意啊!”

  我反被八万块彻底打倒了,这些花花的票子在我头脑里快乐的飞舞,搅得我的理智全无,叶太太极会察言观色,趁我尚未清醒,便急急的走掉了。我揣着纸包溜进了洗手间,拆开细细的数了两遍,真的是八万块。不管怎么说,美美还算没白委屈一场。

  我将八万块交给美美时,我说:“叶梓俊补偿给你的,他和他妻子一起让我转交给你的。”美美脸刷的白了,抬手将钱打飞,我的小屋里满天都飘飞着可爱的人民币,我不介意一会慢慢的捡,反正它都在我屋子里,一张都别想跑。

  美美冲进房里放声痛哭,我倚着门框劝解:“其实他们夫妻的感情还很不错,至少叶梓俊能取得他老婆的原谅,真不容易。”美美抬起满脸泪水的脸愤慨道:“他不是说没感情了吗?”我走过去,拥着她的肩柔声说:“傻瓜,男人对情人说的都是一个模式,出事了,在老婆面前他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呵。”

  美美再次哭出声,突然她抬起头厉声问我“你是傻子啊?在他老婆面前收钱,她以为我是什么?”我赶紧解释:“我说这笔钱我替她收下,反正美美要结婚,正好当你们送的贺礼。”她呆了呆,自语道:“结婚?我跟谁?”

  “美豪家具城的段文伟吗?有名有姓,有根有据。你不觉得他很适合做你老公吗?”她急了:“梓俊听到了?”“还梓俊梓俊,他是个薄情的人,关健时候出卖你,不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为你挽回一点面子,你就死得惨了。”我生起气来:“你要去找他,你就真蠢到底了。”美美用手划着床单,咬牙回答我。

  “不,绝不会了。”我伸出手:“把你的手机拿来。”她委屈的交出电话,我铁着脸揣到口袋里,出去捡钞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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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九)

  

  圣诞节来临前,下了一场大雪,这个冬天特别寒冷。自从托高风找叶梓俊的那件事情过后,高风对我越来越紧张,比较从前轻松的交往而言,他向前迈了一大步,而我还在原地踏步,这是我想保持而高风急切想改变的境况。

  为了订平安夜的狂欢节目,我和美美、文伟在家里打了许多电话,我提议要美美请客,因为她有笔横财尚待挥霍。文伟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我是他的红颜知已,美美是他的至亲爱人,应该由他负责所有费用,这个逻辑莫名其妙,但我不反对,只要不是我出钱都可以。

  高风在22日晚上打电话给我,他说卡丁车馆里出了位高手,我好斗的天性让我兴致勃勃的赴了他的约。卡丁车馆里确实有许多人,一直没看到高手出场,高风说他也不认识,是听朋友传说的,只知道那人的成绩目前谁都无法超越,而且每次来的时候,身边有个女孩特别漂亮,出尘脱俗。

  我顿时索然无味,我说:“想必是他身边的女孩让你们这么留意吧,什么高手。”我嗤之以鼻。

  等到晚十点,都没见到场内谁能有卓越成绩。我提议离开,高风开车从和平道走时,一辆急驰的公路赛车象暴风从我们的车旁掠过,我们连车的颜色都没看清,高风探头看反光镜,摇头说:“这样开车,真不知死活。”我有些心惊,莫名其妙的想起那个梦,一种发干生涩的苦味一漾漾的堵在喉咙。我觉得紧张,久久不能放松。

  平安夜,在高风的强烈要求下,我把这夜的活动交给了他,美美和文伟只有十分愦憾的放弃了与我同行的计划。我找了条枣红色羊毛呢的贴身长裙,披上黑色的长大衣,将短发紧紧的贴在额前,象旧时冷艳的中式女人,出门前,在镜子前反复照照,觉得无可挑剔才出门。

  街上灯火通明,所有霓虹灯都亮了,整个城市被装点得分外剔透繁华。坐在电视塔的旋转餐厅里,俯瞰全城,景致壮观。我热烈的自语:“多美呵!”高风饶有兴趣的看着我象个孩子将脸贴在玻璃上,有些失笑。我喝了一口柠檬汁,陶醉地说:“我爱这个城市!”他含笑不语。

  高风与我相处已有九个多月,我们的关系始终都是他在冲刺,而我在慢慢踱步。他在桌子上向我伸过手来,我将手放进他大大的手掌,他握紧放松,反复这个动作,并开始入神,我缩回手,瞪着他,他定定神,有些嗫嚅:“小笛,你想过有人来照顾你一生吗?”我有些惊骇,希望这不是高风的求婚,“我……”侍者拿着红酒过来倒在杯中,我盯着杯中血红的酒汁,不愿抬头面对他。

  我们沉默了几分钟,高风才开口,“我想如果你厌倦了单身生活的话,不妨考虑一下我。”我阴沉的盯着他,天知道我在想什么,我热爱的渴望的向住的贵族生活就此结束了,至少高风该从我的生活中渐渐淡去,我真的喜欢与他相处地感觉,但决不为一片芦苇地放弃闲云野鹤的日子。小冰与我两年,可从未提过结婚这类俗气的话题。

  高风关注着我的表情,他是绝顶聪明的人,至少他看出架势不对,但他不死心的拿出一个小小的锦盒,不经意的从里面取出一枚钻戒,套在我的左手中指上,象为小女孩系发结一样随意,他说:“呶,还挺漂亮,别往深处想,这只是平安夜的心意。”

  我的神情略有缓和,我在灯光下举起手,钻石趁机向我展示它独特的慑人魅力,我确实很拜金的,爱钱的时候爱得要命,就象有段日子我爱上了无花果,无论站坐睡,我都馋着那东西,还在深更半夜爬起来和小冰找通宵营业的超集市场,可不久吃腻了,就再也不看一眼。

  和爱钱感觉一样,一时一时的。象现在,正好是感觉退潮的时候。被钻石的光芒照住了眼睛,我的心情又开始豁亮。我笑嘻嘻的对高风说:“我喜欢这个剔透的石头,如果不是太让你负担不起,我就接受。”他宽容的说:“你就有让人无法左右你的本事。”

  我们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处,观夜景,喝着醉人的红酒,让时间从身边流过不理,酒精在体内象放飞的蝴蝶,我收不网,任它一只只的飞出去。我很开心,轻笑着,眼角眉梢都栖息着欲飞的蝴蝶,我鼓起腮帮子想吹开它,高风在我对面恍惚成影子,他向我举杯的动作象小冰。我说:“快快,帮我将它吹下来。”他走过来,帮我吹眉梢上的蝴蝶,他口中的热气吹到我脖子里,我咭咭的笑。

  高风将我扶起来,他的唇一直都未离开我的眼睛,记不清什么时候上的车,身边的浮化光影更深浓的加醉了酒意,一直到房间里,我还抑不住嘴角的轻笑。

  高风将我放在床上,我一下滚进柔软的床褥堆里,向上伸直腿,从下往上看自己的鞋,十分有趣。他走过来将它们取下,顺手拖下我的外套,我被翻到床边,他爬上来摸索我身后的长裙拉链,弄得我痒痒的,我笑着将身体压他的手,不让他脱裙子,他的手被我压住,脸一下扯到我无法看清的距离,我用身体去辗他的手掌,咬着嘴唇笑望他,他咽着喉咙,嘶哑着声音语无伦次的说:“你的眼睛……真亮。”他的手掌在我背心里发烫,有种灼热的感觉。

  他抽出另一手拥抱我,结果失去重心的压在我身上,令我更深的陷到床里,他的呼吸急促,一种男性身上特有的气息透过我嗅觉丰富的神经直通大脑,我的血液没有过程便开始沸腾,又那么一瞬间感到窒息。

  他还未放弃最初的念头,我的长裙折腾半天才离开的身体,他比小冰笨拙。小冰在做这些时,满天飞的都是他抛的衣物,他不喜欢床上除了我还有其它的任何东西,他几乎是在扫荡,他的眼里燃烧的火焰,可以将我整个焚化,想到当时的情景,我闭上眼睛心里象有电击过,让我一阵颤栗。

  高风的手握住我腰,冰凉的感觉让我蓦然惊醒,我挣扎着坐起身,拼命推开他,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我喘着气将被子裹住赤裸的身体,向后退到枕头上,我环顾四周以及床边衣衫不整的他,才发现这里不是我的家,高风站起来,走到酒柜旁猛猛的灌下一口酒,刚才的浪漫的氛围荡然无存,他说我到隔壁去睡后,便离开了。

  高风确实无法理解我的举动,象我们这样的关系在旁人眼里,早已是风帆历尽,而我也根本没有理由去拒绝他的要求,但不知为什么,我刻意去回避,我觉得有点对不住高风,如果他再有所要求,我想我会同意。

  我点了一根烟,让它星星点点的燃烧着,我喜欢香烟燃到尾部时吸进去的灼烫感。烟雾在无风的房间里袅袅升起,我想起小冰吐烟圈时,可以将烟圈吐得又大又浓,我总是用手钻进去,他在旁笑吟吟的说:“看到没有,其实是你自己喜欢无形的枷锁套住你,我只是满足你不能说的愿望。”他将束缚我说成是我的潜意识,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偏偏我无法生他的气,他就是那样一个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的男人。

  高风敲门进来,我有点紧张,他平静了很多,坐在床边微笑的注视我,我看着他,他用手帮我理着乱发,轻声的说:“我不能算了解你,因为你的心总是神游在别人无法触及的地方,仿佛什么事都与你无关,但我相信如果有天能触及你的内心,你便有热情如火的执著。”这些话令我为之动容,第一次发觉得他原来也会有纤细敏锐的一面。

  他拍拍我的脸,替我掖好被子,灭掉我手中的烟,一声不吭的离开了。窗外居然有焰火在空中爆破的声音,接着光亮从窗帘未遮严的缝隙里射进来,总有人去挑战规矩,看来冒险的愉悦很刺激,我面庞上阴暗的部分被照得十分光亮。我沉沉的睡着了,一夜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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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死鸟(十)

  

  快临近本世纪末了,99年的元旦让人无端的伤感,高风一早就打电话歉意的向我解释今天客户在本城过节,他得陪同,我表示无所谓。文伟在公司召开新年联欢会。剩下我和美美在家里无所事事,于是赖在床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快到中午都没打算起来做饭。

  美美说:“我们认识这么久,是不是也该送点礼物互相增进一下情意?”这个提议非常好,我立刻站起身来,到厨房取来王朝干红,倒在两只高脚杯里,递给她:“为你的建议,当饮三大杯。”

  她象条斜线将床划成两个三角形。我跳到床上,在她身边一只脚蹦来跳去去,她拼命的尖叫,护着小肚子,怕我踩到她,我们疯得筋疲力尽,才躺下来,房间里又恢复了安静。

  过会美美用脚踢踢我,“哎!你住小冰的房子这么久,没有其它的打算吗?你们现在没在一起,还霸着他的房子干嘛?”我侧脸看美美,她很严肃,我转头望天花板,她又用脚踢我“你说话呀!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我不想回家,没钱出房租,你要我去哪?小冰回来后再搬也不迟。”

  “我不是叫你回去,你想过结婚吗?譬如说”她顿了一下“高风,他对你不错,其实不管你爱不爱他,至少你不讨厌他,而且找个爱你的老公也不错呀!”

  我厌恶的回敬她“你怎么不劝我嫁个我爱的人?管好你自己吧!”美美撑起上半身,用手支着头,她的长头发垂到床上,让我想起童话故事里长辫子姑娘。

  她不放过我,嘲弄的说“你爱的人不是你一直都要逃避的吗?”我狠狠的盯着她,原来这小妮子要逼我面对自己。“别以为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要过的是单身生活,逍遥自在。今天新年第一天,我要去洗澡,洗掉去年的晦气。”我赤着脚跳到地板上,美美在我身后大声说:“你是不是心理变态。”一句话让我停下来,我作势要扑过去掐死她,她眼睛闪闪亮亮,我泄气的说:“别以为自己是美女就忘了克守本分。”她不依不饶的顶我:“我的本分是让你幸福。”“呸!”我重重的啐了她一口。

  下午我们去逛电脑商场,美美被我磨菇了一早上,我央求她为我买台电脑,她大叫大嚷凭什么,我便数落她忘恩负义、吝啬、自私,她烦得不得了,冲动的决定买台电脑塞住我刻薄的嘴巴。晚饭前,我如愿以偿。

  吃饭后,我象蛀虫蛀着电脑,她在一旁唠叨:“你买这些,到时看你怎么搬家?”我一个字都没在意,折腾到晚上八点,文伟又来了,他知道电脑是美美送给我后,大叫不公平,他说美美连个吻都没送给他,怎么肯送台电脑给我,何况我这么刻薄,我摇头晃脑得意洋洋:“看见没有,美美,不是我一个人说你吝啬吧!”她将杂志砸向我,我赶紧噤声。

  九点高风打电话来,说带客户在玩卡丁车,希望我能去,我拒绝,他说求你了,算帮我一次,我连边都不沾呢。我可不想帮他应酬那个圈子里的人,美美在一旁恿怂,把她的媚眼抛尽了,我想她和文伟或许需要独处,才勉强答应。

  换上牛仔裤,重重的关上大门,留他们在里面纵情狂欢吧,站在大街旁等出租,寒风萧瑟的夜晚,有少许落寞的感觉。

  到卡丁车馆,高风如释重负的将我介绍给他的客户,那是个姓胡的年轻上海男人,难怪他会卡丁车这样疯狂的游戏感兴趣,新手对刚接触卡丁车都会很兴奋,如果他(她)喜欢刺激的话。我作为东道主的女朋友,自然也是热情表现,幸而我是从事与人相处的这一行业,纵然我不喜欢应酬他的朋友,但一握手,我便自然流露职业习惯。

  我在场上充分发挥后,胡先生迫不及待的向我讨经,我便有条不娓的讲起心得,高风突然戳我的手,小声说:“那个男的,就是上次对你说的高手。”我们都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我看到卡丁车象离弦的箭从我眼皮底下飞驰过,那速度与稳健我自叹不如,高风朝我投过赞许的眼神,至少表明他没有骗我。

  那男人刚下车,有个漂亮的女孩迎上去,能被我说漂亮的人可真不多,她很形象妲已,妩媚天成。男人转过身来,我赫然发现他是小冰。这一发现令我无防备的震惊,他的头发剪得很短,看上去精神,在这个场子里,他显得英气逼人。

  我下意识的隐到高风身后,不想让小冰在这种场合见到我,但他不同样身边挽着其它的女人吗?想到此,心口象有人痛击了一拳。这时他的目光开始环视全场,眼看就快到我,我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声,声音大得令我按住胸口,与他目光接触的一刹,我居然紧张得快叫出来,可是他象看陌生人一样从将目光从我身上滑过,停在门口张望,尔后回头与身边的女孩调笑。

  我从未有过的难堪,排山倒海的从四面八方掩过来,我甚至没有和高风他们打招呼便直奔洗手间。站在镜子前,我深深的吸气,想以此缓解正在痉挛的胃痛感。我用冰凉的水拍打前额,定睛在镜中看自己,我没有任何变化,他怎么会不认识我一样呢?他是故意的。我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时,我迅速冷静下来,是啊,如果他若无其事的上前与我招呼,那我才真的该失望,他装作视而不见,可见他心有介蒂。我的信心再度膨胀起来,理化妆,我镇静的走出去。

  可是我用目光在场上反复寻找都没见到小冰,一时间兴致全无,幸好胡先生因为人太多决定改日再玩,我们才得以脱身离开。

  下楼时,一群拎着头盔、穿着五彩缤纷的赛服的摩托车手笑笑嚷嚷的迎面上来,我一眼就瞥到小冰在人群中,我佯装不见,拉着高风搭讪,“贺笛。”他竟然喊我的名字,诧听到他的声音,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但我镇定自己不去应答,与他们相错时,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这一举动真正的惊吓到我,我没料到他有如此大胆。

  “真的是你,贺笛。”他拽着我的手不放,向他的朋友们介绍“她是我的老同学,我们有多久不见了?”他低头促狭的问我,我被他突然袭击的捉弄打得手足无措。他的睛眼流连在我与高风之间,“小笛,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吧。”小冰的挪揄落在高风眼里自然令他感到甜蜜,他受小冰热情地感染,走上前来自我介绍,并每人递上一根烟,在一瞬间友爱的氛围里,只有我和小冰弓弩相见。他终于决定放过我,在与我握手告别时,将我左手三个手指重重的捏了一把,中指的钻戒将我的手戳出深深的凹印,我疼得啮牙咧嘴。下到楼底,我忍不住回头望他,发现他满面笑容的将高风递给他的烟扔在脚下,狠狠的辗了一脚。

  凌晨才回到家,美美已睡着,我不愿惊醒她,亮着小灯坐在马桶上发呆,突然之间感到空荡,这种感觉如此强烈,象体内有千万只虫在吞噬,我抱着双臂象吸毒的人一样不停的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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