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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节能降耗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5-28 8:50:08点击: 76
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强化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基础管理,提高能源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认真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管员”持证上岗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法定制度,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6月3日一4日举办能源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合格者由温州经贸委核发《能管员上岗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5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非工企业年耗电2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电大户。
2、重点用能单位选派的培训对象为分管能源工作的负责人或从事能源(节能)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课程表
时 间
课 程
授课人
6月3日(周四)
上午8:30
县经贸局领导致词
周大泳副局长
节能法律法规
高峰(温州市能源监察支队支队长)
下午2:00
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胡宝成(温州市能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能源基础知识
热工基础知识
热能节约技术
6月4日(周五)
上午8:30
电工基础知识
董文恩(温州市能源监察支队工程师)
下午2:00
电能节约技术
考 试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
2、报名地点:平阳县经贸局403办公室(昆阳镇西直
街8号楼)
3、培训地点:县经贸局七楼会议室
4、培训资料费400元(持平阳籍户口财政补助200元,实收200元),中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5、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带1寸彩色免冠近照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一)反馈我办,电话:63721877传真:63717770
联系人:徐方钦 13958922349
附件一:平阳县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培训班回执
附件二:平阳县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培训 节能降耗 通知
平阳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
4、培训资料费400元(持平阳籍户口财政补助200元,实收200元),中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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