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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死亡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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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23: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unyan 于 2010-3-7 12:34 编辑

前几天,就是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往宁波方向大罗山隧道出口200米左右(近温州东出口)行车道上面有两个约20cm高、1平方米大小的木箱子。我正好开车经过,元宵节路上车很多,大家速度不快也不慢。我避开了第1个木箱子,没办法避开第2个,结果车重重撞上了第2个木箱子,差一点点就车毁人亡,下来一看,车严重损伤。撞了不久,一位高速公路交警和一位该段高速公路姓“雷”的养护工人也来了,了解了详细经过。
    打电话向该段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温州大桥管理处投诉,一位姓“滕”的工作人员接的电话,答复说“我们高速是有人员定时巡查路面的•••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没有责任的•••要说理你就去法庭告我们吧•••”。
    真是气人啊!高速行车道上摆着两个那么大的木箱子,高速公路不是成了死亡公路杀人公路了吗?投诉没人管,说理没人听,如何才能讨要一个说法讨回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0-3-6 07: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车 不要跟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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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08: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安全!保持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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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09: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安全!保持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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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09: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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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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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不要跟货车,也不要被货车跟,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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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捡了一条命,应该高兴才是,以后开车要多注意,特别是高速开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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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6 22: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yllwyj
起诉?咱老百姓没这个时间没这个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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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00: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命拣回来就好了
这是中国 楼主就认命吧
调整好心态 继续上高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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