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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安放的户口(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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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1: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落户问题难住了不少购房者(资料图片)
  据襄樊市的相关规定,凡在市区购买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购房者,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随其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成为当地居民。然而,众多购房者在购房落户时遭遇了这样的尴尬:他们的户口,开发商不管,物业公司不理,居委会不接,派出所不收。就这样,购房者虽然有了一个窝,但户口成了飘浮在空中的“气球”

  □本报记者李兴会

  在我国,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甚至其子子孙孙,很多信息及责权利都浓缩在一本小小的户口本上。户口对一个人如此重要,可以想像,没有户口,会对一个人、一个家庭造成多大的影响,带来多大的不便。

  针对部分人在我市购房却无法顺利落户的现象,记者进行了调查。

  购房者:

  我的户口该落哪

  1月1日,肖莉第三次从广东的单位请假回到襄樊。准备要孩子了,落户口的事还没有着落,这让她和老公小王都很着急。

  肖莉是河南洛阳人,常年在襄樊工作。2007年“十一”期间,她结束了与男友的爱情长跑,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后,夫妻两人来到广东打工。

  小王是樊城人,家住长征路,但他的户口在樊城中原派出所。

  婚前,肖莉和小王在长征路一新开发小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买房时,肖莉听人说购房可以落户,只要把房产证办下来了,就可以将户口落到房屋所在地。“谁知安家容易,落户这么难。”说起自己一年来的落户之苦,肖莉说,房产证办下来后,她和老公就多次找开发商、物业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但大家都互相踢皮球。一年多了,户口至今没有落下来。“我和老公都到了要孩子的年龄,但至今不知道到哪里去办准生证。”

  为了能将户口从河南老家顺利迁移到襄樊,肖莉和老公小王多次从广东的单位请假回到襄樊,找相关单位和部门交涉,询问落户事宜。“我找派出所,派出所说不对个人开户;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我找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却让我找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说,开发商没委托我们管理小区的户口,还得去找开发商。”肖莉说,大家都这么踢皮球,跑了很多趟,至今没有结果。

  记者在各社区采访时了解到,如今像肖莉这样购房落户难的业主不在少数。目前,我市不少社区对户口管理一律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也就是说可以将户口从社区迁走,但不接受入户。“买房子时,卖房的人承诺办房产证、办户口不是问题,可到头来,落户口的事却没有人管了。”家住樊城中原路某小区的一位陕西籍业主如是说。物业公司让找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却不接收购房者以个人名义落户。

  对此,众多购房者不由得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大家都这样推,户口到底该往哪里安放呢?”

  公安局:

  购房落户政策很明确

  “我和妻子的户口分别在陕西和广州,我们计划在襄樊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安家落户。请问:我可以凭房产证、购房发票和其他资料在襄樊入户吗?是否一定要所在单位开具接收证明?如果我是自由职业者,是否就不可以入户?”

  这是一位外地人在襄樊政府网站“政风行风信箱”里向市公安局咨询的一个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市公安局户政科如此答复:“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入户,面积需达到60平方米以上。入户时,除需要房产证、购房发票以及其他资料外,还需要单位开具接收证明。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则需要你所购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接收证明。”

  1月6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市公安局户政科。接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襄樊的购房落户政策规定,在市区购买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购房者,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随其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户口一般落在所在地社区。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开具接收证明。自由职业者,可以找所购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开具接收证明。符合落户条件的,如果单位或社区同意接收(开接收证明),报公安局审批,即可落户。“社区居委会不想接收入户,那是居委会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说。

  居委会:

  没能力接收个人户口

  既然有明确的购房落户政策,社区居委会为何不愿接收购房者入户呢?

  清河口办事处明晶巷社区居委会书记丁猛介绍说,长期以来,户口是分类管理的:居委会管理原住居民(老居民);行政、企事业单位直接对派出所开集体户头,所属人员户口由派出所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设置,是按管理原住居民相关事务的工作量设置的。政府每年给居委会的财政拨款也是按此预算拨付的,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现在大量购房者要求在居委会落户,破产、改制企业所属人员户口也要整体移交给居委会,居委会就这几个人,这么点经费,哪有能力来管理?”

  米公办事处朝虹社区负责人也有相同的观点。“现在几乎天天有人找到居委会,要求我们开具接收证明,在居委会落户。这么多人,我们咋管得过来?”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朝虹社区最大的一个居民小区有1000多套商品房。如果同意接收户口,购房者全部入住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就要大量增加,管理成本也要大幅增加。

  清河口办事处襄江社区一位负责人表示,落户不单是户口的问题,还涉及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环境卫生、组织关系等一系列管理问题。特别是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困难很大。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果社区发现超怀、超生现象,社区一年的工作都被否定了。而且有些购房户有事时才找到社区,而社区有事找他时却不愿配合社区工作。多数时候不知其踪。“与其自找麻烦,不如干脆不接收落户。”这位负责人说。

  落户难,

  关键是一个“钱”字

  记者了解到,社区不愿接收购房者入户,除了确实因工作量大、人力有限外,还有经费问题。“我们可以接收商住小区业主落户,但开发商应该给我们一定的服务经费和办公用房。”米公办事处朝虹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每开发一定数量的房地产,需给社区居委会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用房。而大多数开发商不按规定办,把服务推给社区居委会。朝虹社区曾找辖区内的某大型小区开发商商谈,如果开发商给社区居委会一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居委会可以接收小区业主的户口,但开发商不同意。

  清河口办事处明晶巷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说,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到派出所开集体户头,然后接收购房者入户。但因开户费太高,没有物业公司愿意这样做。想让居委会接收小区业主户口也可以,要么给居委会出经费,要么委托居委会管理。否则,居委会没能力接收业主入户。

  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内,在开发商没有委托或将小区业主户口交给居委会管理的情况下,市区大多数居委会考虑到有些业主确实落户有困难,便采取向每个入户者收取数百元不等的落户费的办法,有限接收入户。

  然而,此举引起了多方争议。在争议声中,市区各居委会停止了收费,并拒绝接收外来者入户。

  问题陷入了僵局,购房落户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重视,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11: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这个情况在平阳或者温州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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