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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温州中瑞财团上海夺楼真相大暴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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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5: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爆料] 温州中瑞财团上海夺楼真相大暴光【转】
上海夺楼, 郑胜涛, 中瑞财团
温州中瑞财团上海夺楼真相大暴光【转】

一桩简单的收购纠纷案:收购方坚持要先给房再付款,而债权人坚持要先清偿房主欠债再拿房。
于是,原本简单的收购纠纷,却因利益角逐,被个别媒体刻意炒作和人为误导而变得扑朔迷离,数位名声显赫的温州富豪,为争夺欲得利益,迷失本性,上演了同室操戈的“夺楼闹剧”。

今年6月份以来,为弄清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民间第一财团”——温州中瑞财团上海陷收购陷阱一事,我们“炽天使”私家侦探公司专门抽调骨干力量,对该事件进行全方位调查。经深入查访和收集各家媒体报道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基本查实温州中瑞财团上海陷收购陷阱一事真相,为消除此事对温州商人造成的声誉影响,现决定免费进行全盘披露。

搭梯过河  明力德收购种祸根

2003年8月6日,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这家由52个自然人集资创办的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登记注册股东8人,由原苍南副县长章胜望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项目是位于上海市长寿路繁华地段的商业购物中心——亚新生活广场。收购亚新生活广场项目的成功决策,使这些来自温州苍南县的草根老板们尝到了甜头。

2006年3月2日,为收购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348号的新建业大厦,他们又在当地联络48个自然人集资购买新建业大厦,为了日后合理避税、以股权转让方式出让大楼,发起成立了上海明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股东为6人(六人均为明虹投资公司注册股东),杨大明担任法定代表人。

搭梯过河,用一个项目为融资平台去收购另一个项目,可以说是温州炒房团惯用的运作手法;明力德公司收购新建设业大厦,就是套用了这种办法来完成收购的。

明力德公司成立,基本上是一个空壳公司,该公司1000万元注册资金都是通过中介公司运作(曾被执法部门立案侦察核实为虚假出资)。明力德公司为收购新建业大厦,先后从明虹投资公司拆借6630多万元,并以明虹投资公司的资产——亚新生活广场为抵押,向黄浦区工行贷款7500万元。

这种搭梯过河式的企业运作方式,实际上已为日后明力德的收购纠纷种下了祸根。因为除非明虹、明力德两家企业为同一人收购;否则,不管谁收购明力德公司,都必须先清偿所欠明虹公司的巨额债务,才能顺利实现收购。

利益驱动  明力德一女嫁两夫

明力德公司收购新建业大厦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股东们发现新建业大厦项目经营效益并非如亚新生活广场项目一般美好。

新建业大厦是写字楼型烂尾楼,未经重新包装,出租率和出租价值并不高;而重新包装,必须再投入巨额资金;此时,明力德公司在经营上亏损严重、举步维艰,股东思想分歧越来越大,大家决定卖楼分钱。

2007年初,明力德公司在多方联系收购方无人问津的情况,开出100万元的巨额奖金,发动股东联系买家卖楼。这时,黄杨花主动找到上海人民企业集团董事长金福音,鼓动其去收购明虹、明力德公司。经实地查看和评估,金福音感觉到这两个项目有收购价值和开发潜力,于是便委托黄杨花为其代理人,开始接洽谈判收购事宜。谈判框架确立:受让明力德公司的全部股权资产,双方确定收购价为1.95亿元。

此时,明虹、明力德公司股东之一——新雅集团董事长郑步良,夜约金福音,向其探询烂尾楼的经营之道,金豪兴大发,便敞开心扉地向老乡郑步良灌输如何包装再造、开发利用价值等等。郑步良若有所悟,当即向金提出其在明力德公司的股权,收购后继续挂在金福音名下,金则以企业股权结构复杂不利于经营委婉拒绝。

第二天,郑步良便飞回温州,向中瑞财团董事长郑胜涛大谈收购明力德公司的利好因素和经营方略,催促郑胜涛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收购方案。

股东大会上,中瑞财团九大股东中曾有人提出:金福音已经与明力德达成了收购意向,我们再参与是否会引起纷争?郑胜涛爽朗一笑:我们九个人还斗不过他一个?步良去做做你们股东工作,再给老金(金福音)上点烂药,鼓动大家不要卖给他不就成了嘛,收购成功了我们财团再奖励你200万!

于是,金福音信誉不佳——为深圳一家公司担保贷款4700万元到期不还被列进黑名单的传言便在明力德公司股东中传开了。

在郑步良的纵恿下,明力德公司股东决定以和金福音谈定的同等条件与中瑞财团交易。2007年5月25日,明力德公司6大股东中的5人与中瑞财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瑞财团以4786万元收购明力德公司股权,注入1.4714亿元清偿明力德公司债务。协议签订后,中瑞财团到2007年9月底,分两次支付了6000万元预付款。而黄杨花拿到《股权转让协议》时,却发现《股权转让协议》中交易条件不符:开始谈定的交易条件是总收购价1.95亿元,协议签订后付6000万元,余款在股权转让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而和中瑞财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却是总收购价1.95亿元,协议签订后付6000万元,余款在股权转让过户后六个月内付清。于是,为抗议郑步良的鄙劣行径和降低交易门槛,黄杨花拒绝在明力德公司与中瑞财团的《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

至于个别媒体报道中声称,金福音是“第三者插足”中瑞财团与明力德公司的收购项目,其实根本就没搞清事件真相。这也是郑步良作为中瑞财团和明力德公司两方的股东,为什么在明力德公司开出100万巨奖鼓动全体股东找买家达半之久,中瑞财团却没有任何参与收购明力德公司的动态,直到金福音与明力德公司谈妥交易方案,准备成交的最后时刻,中瑞财团却又横空出世,强行排开金福音参与收购明力德公司。在黄杨花的压力下,郑步良不得不做出的姿态,声称放弃100万巨奖。

在谈判出让明力公司的同时,明虹投资公司出让也正进行着。此时,黄杨花提议,明虹投资公司出让应该以内部竞拍方式出让,防止个别人作弊。黄杨花的这一提议,得到了绝大多数股东的一致赞成。

2007年6月2日,平阳国际大酒店,明力德的“母公司”——明虹投资举行内部竞价拍卖。

中瑞财团的代表郑步良与上海华之达商贸有限公司和上海新利科实业有限公司的代表黄杨花展开了角逐。最终,黄杨花代表华之达商贸公司和新利科实业公司,以2.65亿元竞标价,拍到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债务。

代表华之达商贸公司和新利科实业公司委托黄杨花拍下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虽然使金福音吐了一口恶气,却没想到正是这一决策将自己卷进了讨债泥潭,推向风口浪尖。
在明力德5个股东与中瑞财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指出,温州市中院、浙江省高院两审判决也明确裁定:截止2007年5月23日,明力德公司实际负债147140136.08元,其中欠明虹投资公司企业间借款66338551.68元;同时,明力德公司银行贷款7500万元,也是由明虹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

追讨巨债  金福音无辜遭群攻

中瑞财团达成心愿横刀夺下明力德,金福音一吐恶气豪迈拍下明虹,看似是皆大欢喜的收场,实际上却是纷争的开始。

华之达商贸公司和新利科实业公司委托黄杨花拍下明虹投资公司,并按约付清2.65亿元拍买款后,明力德公司的部分股东开始后悔和中瑞财团交易,纷纷责怪郑步良。

明虹投资公司被华之达商贸公司和新利科实业公司拍到,也是中瑞财团始料不及。因为这意味着收购明力德公司,要马上偿还明虹投资公司1.41亿元债务。而明力德公司5个股东与中瑞财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却只是先付6000万元,其余款项要在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6个月才支付,并且债务如何偿还,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又无明确条款。

此时,为保其债权安全,明虹投资公司坚决要求中瑞财团至少要先付债务等价款后再进行股权过户,而中瑞财团直到2007年9月份,才分两次付满6000万元预付款。此后,中瑞财团便以股权未过户为由坚决不肯清偿债务,于是双方形成僵局。

2007年7月,中瑞财团、明力德公司、明虹投资公司三方曾在温州市工商联的组织下召开协调会,会上提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解决办法,被郑胜涛等人否决。此后,明力德公司虚假出资被立案侦察、股权查封,中瑞财团股权过户受阻,收购陷入困局。

2007年10月,中瑞财团在温州中院将明力德公司股东告上法庭,一审判决明力德公司股东赔偿中瑞财团违约金3000万元(有点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明力德公司股东不服上诉至浙江高院。2008年12月,浙江高院终审:认为黄杨花未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合同尚未成立,不构成违约问题,驳回温州中院作出的赔偿3000万元违约金判决,判决明力德公司股东配合中瑞财团完成股权转让。

而在此期间,明力德公司银行7500元贷款到期,中瑞财团及明力德公司及股东皆不承担还贷义务,造成明虹投资公司担保抵押资产风险,应银行要求,明虹投资公司不得不以个人名义借款给明力德公司,来偿还银行贷款及全部利息;明力德公司股东也形成决议,授权上海人民企业集团下属企业,以明力德公司资产做担保抵押向银行贷款。

同时,明力德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大明,于2007年9月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内部出让方式,转让给了上海新利科实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黄杨花,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聘请叶庆雄同志担任执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法律文书移交给了新的经营管理班子,杨大明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2009年5月,股权过户受阻的事实,使中瑞财团名誉董事长、温州政协副主席郑胜涛(董事长已由奥康集团董事长王振涛接任)十分恼火,认为是金福音在插足中瑞财团与明力德的交易,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中,完全丧失其身份、地位应有的理智,矛头直指金福音,谩骂其为“浙商第一骗”、“浙商败类”,并与明力德股东郑步良、朱德龙结成共同阵营,一边联络多家媒体对金进行舆论讨伐;一边通过检举告状等方式,试图整跨金福音,甩掉明力德公司债务,实在是商场如战场,利益是魔鬼。

据可靠信息透露和综合分析:当初中瑞财团股东在研究收购明力德公司方案时,就计划以空手套白狼手法,先付6000万元拿到明力德公司股权及产权,再以明力德公司资产去融资偿付收购余款,未预计到第一债权单位——明虹投资为金福音下属企业拍到。

事后来看,中瑞财团收购明力德公司的纠纷,从一开始就是一件十分明了事情,举一个简单的买卖关系例子就足以表明:收购方(中瑞财团)坚持要先给房再付款,债权人(金福音下属企业)却坚持要先清偿房主(明力德公司)欠债再拿房。

调查评析:

调查这件事,本来想掏点商业机密赚点钱,却看到媒体报道老是顾此言彼,连一件原本简单不过的经济纠纷,报道得比“水门事件”还深奥,所以决定把我们的调查真相无偿公诸于众,以正视听。这一事件,也折射出少数温州商人、温州富豪,为敛财而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阴暗面:

如今,“以法立国”已成为我们国家推进民主化进程的大气候,而郑胜涛、郑步良、朱德龙这几位夺楼的温州富豪,对外宣传的都是硕士、博士文凭,却妄图以舆论讨伐讨对方来达到夺楼目的,何其愚也!如今在网络上搜索:“温州政协副主席,侵权”,上千条负面新闻;搜索:“浙商首骗”,数千条负面新闻。不知作为温州市政协副主席和温州商会会长的郑胜涛同志,是深感光荣还是倍感耻辱?目前,温州市委、市政府正大力倡导文化温州、品牌温州建设,而此事造成的影响,则正如网络上所评论:犹如贴在温州市府大门上的“牛皮癣”广告纸!

看了明力德公司股东郑步良、朱德龙这几位富豪,在接受采访时,对明力德公司欠明虹投资公司的债务,这个说不知道,那个说没借过。这么大额的债务,在你们和中瑞财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有,在温州中院、浙江高院的判决书里也明确裁定,而大家却都瞪眼说瞎话,这就是富豪吗?真不知道他们是道德退化了,还是IQ退化了!
发表于 2009-11-29 16: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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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20: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是同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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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3: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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