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世外 于 2009-11-20 14:58 编辑
各位看官 今日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中所发布的《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公告)中,赤裸裸向全省众多非村官考生呈现了令人万分悲痛、沉痛、深痛的事实(以下引用公告第六条文字):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聪明的你们不难发现,这其中对我们敬爱的大学村官们所施行的是多么厚爱倾科政策! 当然,在所处同一年代的我们来讲,不论你是大学生村官也好,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人作员或是社会人士,都是怀抱着建设祖国,服务大局,为全党,全社会,各族人民奉献自己有限青春的伟大抱负而投入到各自的岗位和工作生活中去的,这是好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基于考虑到每位欲参加公考的同仁们的切身利益,我们再来看本次公考的公告上第六条所描述的,两个字:加分!四个字:村官加分!,这代表着什么,这就意味着众多非村官考生与村官考生在未网上报名,未网上缴费之前就已经被赤裸裸地划分了等级。现在我们并不是说,村官不能或不该享受如此待遇,相反,我们更认为他们在政策上是应当享受这样的厚待,大学毕业出身社会,并投入到农村基层工作中,在这两三年中,为我们的新农村建设着实贡献了很多很多,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能触目可及的,但是!鄙人认为,公考政策的制定应当建立在公平的原则基础上,更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各个层面有臆向参考的人员的利益或者是说公平性,举个例子:像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相当一部分人也是在基层,也是直接为广大老百姓服务和工作的,比如各个县,乡镇的综合服务中心,指导站,企业各部门也一样,这类人不乏一些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并具备一定农村工作能力的好同志,好干部,但他们的身份还有可能是合同制的、临时的或者是事业编制,当他们要参加公考转掉人员身份时更好地为各地各地区基层农村工作时,他们遇到了什么样的处境,那就是,在大学生村官面前,他们永远在未开考前永远地低了一个阶梯,他们永远地慢了一步!试问这部分人的臆愿,本次公告的出台政策上有体现到吗?刚在论坛上看到一篇题为《大学村官,谁动了我们的奶酪》,又试问,又是谁动了广大非村官考生的奶酪?! 这里所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关注的还并不是本地村官报考本地有无加分的问题,而是其它市县大学生村官报考我们本地有加分的问题,无论本人所在地是属欠发达与否,“外地”大学村官统统加分!这是对本地考充的巨大冲击。 综上,建议招考部门在制定公告政策时,能够尽可能考虑到众多考生的权益公平,比如:把给大学生村官考生加分的政策改为,分村官类考生和非村官类考生、社会人员等几个类别以一定名额进行考录,使之能充分招考到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才而不失公平,为我省广大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实质的提高。 就本次公告发布而言,我想众多非村官考生已经深感杯具了!但有什么办法补救吗?谨请各位看官踊跃发表自己真知灼见,避免不必要的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