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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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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轻风细雨 于 2009-11-9 21:59 编辑
放心好了,我们的党还会来个秋后算账的,不仅收的钱要吐出来,而且要罚款几万,再加上几年的牢狱之灾地。
轻风细雨 发表于 2009-11-8 17:52 
大学生救人溺亡续:打捞公司退还3.6万打捞费
http://news.QQ.com 2009年11月09日09:33 荆楚网-湖北日报 刘胜萍等 我要评论(35)
荆楚网消息(记者刘胜萍、黄中朝)昨日,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300元“天价打捞费”交到市公安局,并表示悔改之意。
当天,在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八凌公司人员要价36000元,并索要300元的烟酒和矿泉水费之后再开工,且先交钱后打捞,为索钱曾两度中断打捞;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行径受到了群众的指责和媒体的批评。前日在荆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对该公司不道德行为提出强烈谴责。
负责该案的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周谢介绍,昨晨,八凌打捞公司负责人在上缴打捞费时称,由于该公司成员事发时并不知道打捞的是英雄遗体。事后,当他们从新闻上得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人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以后很是悔恨,就萌生出退还“打捞费”的念头。
有关该案的调查工作还在继续,现场负责人员已受到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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