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992|回复: 19

苍南强暴少女的副局长被判8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1 13: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苍南强暴少女的副局长被判8年2009年10月31日 08:44:17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核心提示:苍南县人民法院前天一审判决苍南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加敏犯强奸罪有期徒刑8年,同案犯苍南县广播电视台职工周世昌判4年有期徒刑。

  温州网讯 苍南县人民法院前天一审判决苍南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加敏犯强奸罪有期徒刑8年,同案犯苍南县广播电视台职工周世昌判4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12日晚,王加敏与周世昌到当地某农家乐唱歌吃饭,闲聊中,二人均提到要找女人喝“花酒”(指陪酒),随后找来刘某(未满14周岁)与王某某(未满18周岁)。当晚10时30分许,王加敏、周世昌带二女去宾馆开房,后王加敏强行与刘某发生了性关系,周世昌欲与王某某发生性关系时,遭其强力反抗未得逞。
  今年6月底,王、周因涉嫌强奸罪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10日两人被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王加敏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周世昌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王加敏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周世昌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庭审中,二被告人避重就轻,缺乏应有的认罪态度,均酌情从重处罚。黄云峰谢保华

转发到: 开心网 人人网 豆瓣
关键词:强暴少女 副局长
编辑: 徐琼峰
发表于 2009-11-1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王加敏的妻子要不要改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3: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败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4: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不可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5: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两个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5: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6: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败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8: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这是一个陷阱,也叫以毒攻毒!
活该,活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8: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 18: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权了,法就不在眼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7-17 02:32 , Processed in 0.08747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