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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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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8: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
http://news.QQ.com  2009年10月26日16:35   中国网    我要评论(377)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发布会。中国网 杨佳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介绍情况。中国网 杨佳
教育部10月26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2009年第15次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
中央电视台记者:想请问最近媒体相继报道了有关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可以说给有偿家教开了一个口子,而山东的立法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请问教育部对此有什么看法?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今天我们相关的司局同志没有在,我做一个简短的回答。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应该说教育部对有偿家教这个问题始终非常关注。大家都知道,教师是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的工作,有他的特殊性,和其他工作相比,确实特点也是很突出的,需要我们老师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我们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全国的范围来讲,中小学教师是有1000多万,我们绝大多数教师应该都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老师的事迹所感动,看似平凡,但是却能从中体会到老师的伟大。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但是我们确实了解到,像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一些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我想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
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所以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6 19: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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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9: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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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9: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什么事啊 于 2009-10-26 19:27 编辑

我烦,别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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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9: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什么事啊 于 2009-10-26 19:26 编辑

大家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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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9: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什么事啊 于 2009-10-26 19:36 编辑

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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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1: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是会朝令夕改的。不必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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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2: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关心平阳的教育局的态度,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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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22: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关心,上令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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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1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声大,雨点小.从来如此,类似的话,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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