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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抓贼,笑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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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17: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尧  (转自2009年10月19日《钱江晚报》) 
    “我遭遇抢劫,路人在帮忙追劫匪,我女儿拦下一辆警车求救,没想到,车上的人却让她打110,随后开车走人!”在厦门同安城西路附近遭遇抢劫的阿芳向本报反映这一遭遇。(10月18日《海峡导报》)   
     无独有偶,前不久,广州林女士街头等红灯包被抢,求助执勤交警却屡屡被拒,致使窃贼在交警面前逃走。对自己的这个行为,交警用“我是交警,如果他(抢包贼)有刀我怎么办?”的理由来解释,结果可想而知,该交警遭到了舆论的激烈“炮轰”。事后,当地警方负责人说,“什么交警不交警,只要你穿着警服,即使他有枪你也要上”。    
  好个“有枪也要上”,它既表明一种外在的态度,更说明一种内在的责任。猫捉老鼠是天性,而警察抓贼是天职;天性可以偶尔“偷懒”,天职却容不得半点懈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群众遭遇抢劫,连陌生的路人都在帮忙追劫匪,可当事人向恰好经过身边的警察求助,警察却开车“扬长而去”,此举于情于理于法,都实在难以说得过去。   
  当我们习惯了一个个“临时工”或“聘用制人员”成为不作为或“乱作为”主体,然后进一步“毫无意外”地成为辞退对象中的“常态”主体时,面对绝尘而去的警车和“扬长而去”的警察,当地警方将以何种姿态出现,又以何种说辞开场,相应地也就成了一个非常值得大众和舆论期盼、等待的事情。   
  无论如何,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不捉老鼠的猫一定不是原本意义上的“好猫”,不理睬群众抓贼求助、不积极抓贼的警察,非但一定不是“好警察”,恐怕还是典型的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失职”警察。只不过,不抓老鼠的猫还可被人当作宠物饲养,而对那些拿着纳税人钱财却不抓贼的警察,人们又会投去什么目光呢?他们还是警察吗?如果不是警察,干嘛还要领财政工资呢?   
  医生不治病,警察不抓贼,本是一个笑谈。只是当这个笑谈变成活生生的事实时,就成了一个令人喷血的奇闻。
发表于 2009-10-19 17: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警察是大爷,特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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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19: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把警察惹急了~~~惹急了他们说不定还找小黑给你们找茬呢~~~~天下乌鸦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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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19: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不治病,警察不抓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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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2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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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20: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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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20: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要看你拦的是哪种警车,如果在路上执勤的因该不会这样。。。不过在我们这边基本都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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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9 21: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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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0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1# 东方红拖拉机 关键现在法律不保护警察,人家也是有一家老小的,美国的警察叫你站住就得站住,中国的警察有什么权利,我们现在想的要在制度上解决问题.不要把警察想成有神的智慧,钢铁的身体.没有的都是凡夫俗子,要想警察有胆量,就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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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23: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一粒屎是能坏一锅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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