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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仇富、仇官、仇警---“三仇”是一个新的社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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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关方面在分析瓮安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时,有这样一段表述让人深思:瓮安社会中存在着仇富、仇官、仇警的心理,没有及时予以疏导,累积的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因此发生这样的事是迟早问题。其实,“三仇”---仇富、仇官、仇警,不仅在瓮安,而且在全国各地许多人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种新的社会病,实质上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最集中、最典型的表现。它的产生既有社会、政治方面的原因,更主要表现在经济上的原因。当人们的经济<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BB%EE%B6%AF">活动</span>和物质<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9%FA%BB%EE">生活</span>受到影响时,当人们的物质欲望得不到满足时,特别是当人们最基本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和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受到来自政府方面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的影响、制约时,并会集中感染和暴发。仇富、仇官、仇警不仅从我们身边一个个具体的人,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中得到佐证,而且,在当前发生的几起特别典型、影响全国的事件中也得到证实。仇富的例子就不必多举,精英和富人们不时谈起,而仇官,即也表现在仇视政府所有的官员,不满政府作出的所有行政行为。比如华南虎事件,抛开真伪不说,如果<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D5%D5%C6%AC">照片</span>仅仅真是一介农民所拍得,如果没有官方背景的支持,打虎派绝不会有这么多,这么“热情”地参与。而现在,当陕西方面宣布虎照为假,周正龙被拘捕时,遍观网上的评论,转为同情周正龙,为其喊冤叫屈者居多。如果深思各种因素,我想,就像国际上发生的“逢中必反”一样,<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D%F8%C2%E7">网络</span>上也存在着逢官必反的必态。而网络正是社会民意的一种反映,不少人正是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或本阶层、或小团体、小圈子的共同诉求的。比如<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C9%CF%BA%A3">上海</span>发生的袭警事件,还有瓮安对公安大楼的打砸抢烧,从已经公布的图片与事实看,令人触目惊心。更让有关方面应该警惕的是:竟然有不少的人,发贴表示支持杀人凶犯、暴徒或不明真相卷入非法行动的人,甚至千方百计为其辩护。我想,这当中,除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敌对分子外,大多数人是思想认识问题,是仇官、仇警的心态在作怪。仇警导致的心理荒漠化还表现在对于警察的牺牲不仅不心痛、无丝毫同情心,而且还带有幸灾乐祸的情绪。而患这种“心理荒漠化”新社会病的病人,又不全是我们的敌人,他们所采取的,或将要采取的行动,有可能转化为激烈的、对抗性的矛盾(如和参与瓮安打砸抢烧事件的人),也有可能因自我调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整体改进和家庭、学校、单位、社区各方面的工作而发生转化或调解成功。因此,有着三仇心态的人,其与社会政府所引发的矛盾,有可能是对抗性的,有可能是非对抗性的,它可以被敌对分子利用而转化为敌我矛盾,也可以因势利导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说,“三仇”情绪与矛盾,虽然说错综复杂,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但本质上,整体上还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正因为这种新社会矛盾与斗争的特殊性,使得诸如政府机关、公安部门以及人民军队,在执行专政职能和履行相关职责时,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和行政成本,甚至包括伤亡代价。因此,笔者特别欣赏贵州省委书记关于“动用警力一定要慎重”的观点---虽然这一次瓮安事件最终还是动用了大量的警力实行强力驱散与制止闹事和观望的人群,但是,正如古训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更何况有这“三仇”心态的,大多数是人民群众!不从根本上解决这类矛盾和问题,只会治标而不治本。从根本上解决“三仇”问题,政府机关应该做的主要是要保证依法行政,认真惩治各种腐败,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真正做到如石宗源书记所说的那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拿在口头讲讲,主席台上唱高调,要落实在行动上。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衡量工作得失的唯一标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官员们就应该自觉接受民众监督,做人民公仆而不是官老爷,警察就要依靠群众,保护群众和严厉打击和制止犯罪,就必须有能力保护自己和有能力保护群众的安全。政府机关不要动不动就动用警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任意调动警力只能增加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激化“三仇”矛盾。当然,解决仇富问题除了政府和警方应该贫富一律平等对待,终结司法和其他方面的钱权交易。富人自身还得多做慈善事业,多树立正面形象,解决歧视穷人,虐待穷人包括自己家庭、工厂内的雇员问题。依法解决劳资纠纷,依法调整各个阶层的利益冲突。如果法律有漏洞或未曾完善,为了穷人的利益,就得赶快完善,不使矛盾长期在法律框架下都得不到解决,从而引发激烈的社会动荡。当然,解决“三仇“的问题方法很多,包括经济上的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制度等等,真正实现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只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了,三仇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总之,“三仇”是一个寄生在和谐社会上的毒瘤。虽然我们常常从整体上说,我们社会现在是形势一片大好,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和我们的官员们,我们的党员们,我们的警察们,及至我们的各个阶层的人们,从总体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是,就如一个人身体一样,你总体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有极少数器官和部位出了点问题,有了一点病变,掉以轻心,就会影响整体健康的。如果发生癌变或病在要害部位,必然会丧命的。因此,必须下决心进行综合治理,不使“三仇”这一新社会病影响<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D6%D0%B9%FA">中国</span>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
发表于 2009-7-6 13: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普通市民,也是官者口中时常提及的人民.
在此我慎重申明我不仇富,但你的怎么富的能抖出来晾晾吗?我也不仇官,可现在当官的真的是为民做事吗?真的不为权不为钱吗?我们还能相信P县那挂在网上廉政承诺吗?仇警,那是更没有的事了,因为我们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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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的群众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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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5: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仇现象产生的根源是社会不公的广泛存在,是一个社会进入动荡时期的先兆,这说明当前的中国社会已是暗流涌动,民怨累积到一定程度随时有可能爆发。解决这一问题已不单单是执政者自身的问题了,必须要依靠强有力的外部力量,对某些秩序进行重组,而这一重组往往是执政者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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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4: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现象的存在,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干部之中的确存在一部分腐败分子,恰是这一部分人败坏了国家统治机关的形象,人民群众是朴素和朴实的,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酸葡萄心理的作用,政府严惩腐败分子的实际,导致了当前三仇现象。同时也从这一现象反映出一个问题:我国能实行无政府主义的民主吗?真的到了那一天,中国会成为样的一个社会?
现在,还有很多人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一边吃着肉,没有反思肉的来之不易,反骂肉不够精;一边走着阳光大道,不思建设道路的困难,反骂路还不够宽畅;一边拿着纳税人的工资,不思当初为这份工资努力奋斗,反骂工资太少。一边偷税漏税,实施拉拢腐朽国家干部,把思想不坚定的工作人员拉上犯罪的道路,反骂政府的腐败。
试想,没有改革开放,我们的生活水平现在会处于什么水平?没有国家的亲民政策,医疗社保能向全社会普及学生读书免费?没有政府严重腐败的决心,会有这么多高官被惩处?
当你义愤填膺抱不平时,你有扪心自问:我无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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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5: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仇富、仇官、仇警---“三仇”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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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第,怎一个仇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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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1 19: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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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1 2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问题啊.拿工资的别浪费纳税人的钱就行了.
其实执法部门在群众的眼里就是那些个什么东西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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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17: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以下是引用江南草民在2009-7-6 15:16:00的发言:
三仇现象产生的根源是社会不公的广泛存在,是一个社会进入动荡时期的先兆,这说明当前的中国社会已是暗流涌动,民怨累积到一定程度随时有可能爆发。解决这一问题已不单单是执政者自身的问题了,必须要依靠强有力的外部力量,对某些秩序进行重组,而这一重组往往是执政者无法接受的。

同意以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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