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9-6-17 2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黄安波税官购房也为税
税官, 黄安波, 平阳, 购房
近来楼市不旺,商家纷纷公开打折售房,并不稀奇!但有如此楼商为达到偷逃国家税收、减免契税之目的。量衡税务人员的职务高低、权利大小,暗中对其赠送不同面值的购房优惠券,且是记名发行(直接在券面上写明税官名字)、金额巨大。此事闻所未闻、甚为稀罕:美丽的海滨小城——平阳,位于浙江沿海距温州约60公里,依山面水、人杰地灵,素称文雅之都。城中建有两座雄伟的摩天大楼:华厦大楼、振兴大楼。该大楼开发商:华厦房开公司,于预售房屋之际,向当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赠送不同面值的购房优惠券。具体分配如下 1、税务行政长官地税局正副局长:温某某、林某某(为了便于讨论,特隐去真名)两人各得面值6万元的优惠券两份,合值总计12万元。 2、分管契税的财政副局长黄某某,一份面值11万元 3、税务局主管契税、土地耕用税的农财中层干部;房屋销售所得税税政科科长,面值5万元优惠券各一份。 税官真不愧是理财行家、精明之辈:凭优惠券低价购房者有之,其中税务副局长林某某就凭券向该开发商低价购得170方的上等套房;直接到开发商兑现者有之:税政科长就凭券兑现5万元,据为己有。更甚者是上市交易化券为钱。更有趣的是,以上7份购房优惠券都是税务局局长温某某,直接到华厦房开公司“统筹统购”, 后免费批发给其下属的。无礼不办事,送礼乱办事。华厦房开打通了税务局的上下各个关节。这一招真是灵验,自得到优惠后,税务局沆瀣一气。对该房开公司大开方便之门:对该房开公司偷窃巨额国家税收视而不管,国家税收损失十分严重。目前上一级税务机关正在对该房开公司正在查处中,发现偷税高达5000万元。,上述故事发生在2005年的宁静的夏天,虽过了许多年头,但时间老人和老百姓的公平秤并没有遗忘在平阳这座美丽小城中发生的这起奇异的肮脏的权钱交易购房故事。深思事件的前因后果,笔者不解其中味,且有诸多不明之处: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纳税人向主管机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赠送购房优惠券,其行为是不是行贿?税务人员凭借低价购房成兑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适用什么法律?税务局长“模范表率”其情节恶劣程度如何?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