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鳌宣办 于 2015-8-9 12:39 编辑
关于鳌江镇塘川高速公路安置点15幢违规 建房问题的情况说明
根据网友反映,现将鳌江镇塘川高速公路安置点15幢违规建房问题的情况说明如下:
鳌江镇塘川高速公路安置点15幢伊宁等13间独门独户于2007年月份申请建房,经国土、住建批准2007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5年3月取得国土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于2015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每间用地面积为49㎡,建筑面积147㎡,三层楼房总建筑高度为10.50 m,底层建筑高度为4 m。经现场勘查及丈量,已建成3层,三层楼房总建筑高度为11 m,但未超占地面积,建筑总高度超0.5 m,违反规划许可内容,属一般违法行为。
经鳌江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塘川高速公路安置点地势低属低洼地带,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底层在不影响日照、通风、采光的前提下可以放宽建筑层高。责令鳌江住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伊宁等13户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立案处罚。感谢网友监督,鳌江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鳌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