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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新一佳的“绑架”行为,有关部门坐视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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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23: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阳新一佳,你出售预付卡在前,强迫客户消费在后,众网友一起人肉搜索这些奸商老板。                             撇开某些见不得阳光的“贿”员卡之外,电力、银行、电信、移动以及各国有私营企事业单位等购卡给职员做生日祝福等,难道有错吗?预付费卡办理的时候已经付钱了,就应该“永久有效”;要么就别发售预付费卡,既然要发售就应该先把服务做好。既然没有实力继续做下去,就得让消费者有退款的选择选,而不是直接让顾客挑选你这里的不中意产品。你定的“霸王”规则还直接侵害了正常的消费群体,更是扰乱了市场的诚信行为。《刑法》第226条第1项规定: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为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平阳的持卡人联合起来共同抵制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今后,商家都可以效仿这种行为,先预发卡,再找一个借口不开了,要么让你买产品,要么让预发卡就这样没有,反正一句话,所有的损失由消费者埋单。这合理合规合法吗?难道 这不会发展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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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23: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强制消费,正确的选择就是站出来与之抗争。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保护协会应该“挺身”,其监管上的缺位是很多商家敢于藐视国家法律的重要原因。工商部门往往在顾客投诉后才会有所行动,而忽视了日常对市场的监管,使得商家违规成本很低,就不难想象商家的选择。其应发挥自己的法定职能,用法律之剑击破强制消费的圈套,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另一方面,消费者要主动“挺身”,当遇到强制消费时,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忍耐绝不是办法,不认“强制”之账,久而久之,“强制”做法自然就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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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23: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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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23: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纵容商家的这种行为,应该由相关部门制止约束奸商的不合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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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23: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商家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工商或者物价部门接受举报后应立即介入。而对于在”平阳第一时间“强制宣传,也是商家为了个人利益,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这是不允许的。强制消费是一种强制交易行为,它违背了民事活动自愿原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是当前影响消费环境的主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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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7: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社区 发表于 2014-9-2 07:03
平阳商家信息网作为此次大型平阳消费投诉的草根媒体平台,招募10-20名广大网友消费者代表,邀请当地知名律 ...

您老人家吹牛加折腾   怎么不说跟新一佳老板九皇山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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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只有一张200元钱的卡,但是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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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去反应,有关部门不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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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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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ZZY3010 发表于 2014-9-2 07:46
您老人家吹牛加折腾   怎么不说跟新一佳老板九皇山论剑。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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