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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溪中元村村主任贿选当选,至今不见处理难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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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8: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主任贿选当选,至今不见处理难平民愤
     二月初五平阳县鹤溪集市,回村访亲,得悉当地的中元村村委会主任吴加柱因贿选当选,民愤颇大,因进行调查后发帖举报,请平阳县有关部门尽早予以调查和处理。

     中元村村民吴加柱贿选村主任
     2013年10月中旬,水头镇鹤溪社区中元村启动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工作,大约在10月15日左右,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吴加柱在当地的金三角酒家和鹤溪中学前农家乐先后设宴10桌,宴请中元村村民100余名,并给每位赴宴的村民分发中华香烟1包(金三角酒家里分发硬壳中华,鹤溪中学前农家乐里分发软壳中华),吴加柱在酒席上向与宴村民频频敬酒,表明告诉自己要参选村委会主任,希望大家予以支持。
    据初步了解,参加此次宴席的村民有吴昌展、张时坤、张时据、林光候、潘士月、林合绵、陈培枫、陈标尚、蔡炳照、徐顺良、谢作凯、谢秉熹等人。
      中元村党支部成员同流合污
      那么在此次中元村的村委会选举中,执掌选举权的村委会党支部部分成员又是如何作为的呢?据了解,吴加柱在设宴宴请中元村村民时,当时已当选为中元村党支部副书记、并担任中元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副组长的徐顺良不仅没有制止吴加柱的贿选行为,也没有向上级部门汇报此严重违法行为,却是欣然在其他村民一起接受宴请,事后还积极为吴加柱参选村委会主任出谋划策,予以帮忙。另据知情村民说,吴加柱不识字,其竞选自荐表还是别人代为填写后,由村党支部成员递交上去的。
    据各级新闻媒体报道,去年温州市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地把严肃选风选纪作为这次换届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较好地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2013年11月28日召开的温州市重点村换届工作推进会上,还专门强调,对村级组织换届违法违纪行为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吴加柱通过贿选当选中元村村委会主任之后,在中元村村民中激起很大反响,据村民说曾有人向鹤溪社区领导反映此事,后不了了之。
     本人认为,同样是在平阳县,萧江镇后垟村的村主任候选人黄某某宴请村民贿选,其所宴请人数还没有吴加柱多,席中还没有分发中华香烟,但却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水头镇中元村的村主任候选人吴加柱的贿选行为更为恶劣,其当事人至今却没有受到该有的惩罚,如何让老百姓为之信服,又如何能为将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为此呼吁:平阳县纪委等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此违法行为,根据“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有关会议精神,尽快派人前往调查,并予以处理,以平息民愤,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遵循直接、普遍、平等、秘密、差额、竞争、定期、自由、公正、公开的原则。
(九)公正选举原则。指保证选民参选、选民投票、竞选人及候选人竞选以及整个选举过程公道正当,不偏不倚。公正选举要求在参选、投票、竞选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均实现公正,禁止权力干涉、舞弊贿选、霸选骗选、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篡改选票、违法操作、违规竞选、违法拉票、操纵选举等违法或不正当行为。

二、村主任候选人宴请60余名村民被依法处理
2013年11月6日,平阳县萧江镇后垟村村主任候选人黄某某为了能够在换届中顺利当选,在酒店设宴6桌,宴请后垟村60余名村民,酒席上明确表示其要参选村委会主任,希望大家多支持。
处理结果:接到举报后,萧江派出所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查实后,11月19日,萧江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了黄某某的候选人资格,平阳县公安局对黄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据《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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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8: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基本上是不了了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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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8: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得罪的不止一个人啊,,这种地方发帖查你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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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21: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发帖。。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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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09: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好像去纠风问效上去投诉估计能关注的人比较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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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0: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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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5: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你是听说的还是事实,如果听说的,那你要好好学习才能天天向上!如果是事实我有朋友可以帮你解说!切记慎言!不要罪过!你说自己回家探亲!别人一说你就相信了,你应该不会太草率了吧! 而且马上注册。来说明,你是不是,有目的??人要有良心不要有目的的去抨击别人,看你的文采应该也是有文化之人,不会是拿着文化的幌子到处瞎搞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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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8: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现在的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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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22: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悟不空 发表于 2014-3-12 18:35
楼主得罪的不止一个人啊,,这种地方发帖查你很方便的。。

路见不平,总要有人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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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20: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地方的屁官争的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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