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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你违反规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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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6: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了解到,正在修订中的公务车采购标准包括:自主品牌采购比例不低于50%;正部级官员用车标准由此前的不高于3.0升排量、人民币45万元降至2.5升、35万元;副部级官员由不高于3.0升、35万元缩减至2.5升、30万元;普通公务用车则由最高2.0升、25万元被重新限定在1.8升排量及16万元以内。
此前旧的公务车采购政策的规定是:即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排量不高于1.8升,价格在18万以下”。北汽集团一位相关人士,对政策这一变动给予了确认,“负责政府采购的同事收到了消息,政府要求中直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这一新的采购标准执行。”


这是引自一段新闻,应该不存在断章取义的情况。
对照一下,我们县的那些剩余的公车的配置情况,违反规定的应该还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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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6: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规是为了更好地招商引资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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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7: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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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9: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副部级官员都缩减至2.5升、30万元;而普通公务用车则由最高2.0升、25万元被重新限定在1.8升排量及16万元以内。
看看我们的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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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09: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是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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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11: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把校车解决好,什么都不要谈了。
出事时,喊得震天响,过一段时间,都没有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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