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有关甬台温高速公路瑞安段三都岭隧道的连续报道,引起了瑞安检察机关等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该院派员对公众反映的“三都岭”问题进行了前期调查了解。办案检察官多次到三都岭及业主单位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单位、部门开展多种方式的调查,发现业主存在没有有效开展对三都岭安全隐患治理等问题。 昨天下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出该院今年第一份检察建议书,要求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针对三都岭问题开展的活动情况回复检察院,否则,检察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督促整改“三都岭问题” 昨天下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仲、蔡永节等人,专程来到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送达“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指出,近期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瑞安段的三都岭隧道事故频发,经多家媒体报道后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反响强烈。对此,检察院指派专人负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调查,三都岭隧道所在的G15沈海高速1755km-1788km段于2012年3月29日被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列为2012年度省级重点督办事故多发点段,你公司作为该路段的业主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负有维护、管理的职责,省安委会也曾多次发函要求你公司进行整改,但你公司一直未有效开展对该隐患的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消除三都岭隧道事故安全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隧道事故的发生,检察院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1、对隧道内照明不足问题进行紧急整改,并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的要求,抓紧制定整治计划,组织治理方案专项设计和评审,提出可行性的事故预防对策,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大养护力度,对该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从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和路面改造等方面做好进一步完善工作。 3、加强与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群策群力,努力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相关规定,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针对上述问题开展的活动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 与此同时,瑞安检察院就“三都岭问题”还给相关部门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该部门制定三都岭隧道路段整治计划,提出可行性的事故预防对策,督促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力促整改措施到位,确保该路段安全畅通。 李副总:会实事求是汇报进度 昨天下午,得知办案检察官前来,正在开会的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平急匆匆地赶了过来,认真阅读了检察建议书后,让公司办公室主任签收。 收到检察建议书,记者与李副总进行短暂的对话。 记者:“李总,收到检察建议后,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李副总:“没收到检察建议,也有些工作在做。” 记者:“现在三都岭的情况如何?” 李副总:“原来属于应急灯光的全开了。已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进行数据分析。到底怎么改造,改造程度,听专业机构的建议,然后进行改造。” 记者:“看了检察建议书后,有什么工作安排?” 李副总:“对照检察建议书,根据整改计划予以落实,做了什么工作实事求是向检察院汇报。” 如果无视检察建议不作整改 检察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检察建议书是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据悉,瑞安市检察院去年以来就向相关单位发送了几十份检察建议,被检察建议单位积极整改、落实措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其中一家对检察建议置若罔闻的单位,检察机关采取了进一步措施,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行政处分。 瑞安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汤建荣说,给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公司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整改落实,要求该公司加强和改进工作,填堵行业漏洞。检察院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并跟踪了解、督促落实等工作。记者袁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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