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090|回复: 58

昆阳北门塘河污染的大致缘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3 11: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昆阳北门塘河河水始终呈乳白色,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大量泥浆排入河中的原因。这变色的河水从昆三中门口的桥边一直蔓延到鸣山村。根据本人的调查,大致有以下情况:
1、目前昆阳镇周边建筑工地,正在打桩排泥浆的是县残联旁边的工地,该工地是昆阳镇的安置房项目,业主——昆阳新农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西中恒集团有限公司。
2、泥浆排放:先从工地抽至昆三中附近河边的小潭里,再用粗管抽到昆阳镇后面公路桥旁,排到船上运走。
3、在昆三中附近河边的小潭处,明显有排入河道的痕迹(见照片)。
4、打桩一般是连续进行,除非几条不大的船昼夜运行,否则如何处理.......大家完全可以想象。
5、在鸣山村,我们看见有该工地排放的泥浆池,据村民反应,池子早已满了,上周末左右,有人把池子扒开,故意把泥浆排入河道。池子朝河道边,也明显有用塑料布铺好的口子(见照片)。
6、《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二)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7、本人根据查到的事实,已向有关部门举报。
8、据村民反应:夜间经常有看见船只就直接把泥浆往塘河里排放!!畜生啊!!这样破坏塘河!!
9、本人百思不解的一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凤湖公园是昆阳镇的得意之作,昆阳镇为了给县城的居民一个优良的休闲去处,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与汗水!我们感谢他们!但怎么说破坏就破坏呢??!!塘河污染了,凤湖还有活力有生命力吗?!更何况,你们的办公楼也被这水包围着啊,这样你们也舒坦吗? IMAG011.jpg 昆阳镇办公楼后面,泥浆排船处。 IMAG003.jpg 昆三中附近,泥浆排放的小潭子。 IMAG014.jpg 装运泥浆的船经过鸣山村(河水已被污染,船对面几颗小树处就是堆放泥浆的池子)。
IMAG016.jpg 泥浆池排放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2: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点评

举双手赞同: 5.0
举双手赞同: 5
一帖无数人发,一事没有一家去管,有意思啊!!  发表于 2012-12-15 14: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2: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县政府监管不到位!

点评

领导怎么不指令责任倒查!  发表于 2012-12-13 22: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2: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已经比较清楚,政府部门还不出手监管的话,帖子发到新华网去。{:soso_e113:}

点评

对!支持!  发表于 2012-12-13 22: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2: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同问题有好几个贴子了吧。怎么就没人管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2: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环保局监管不到位导致千年塘河被严重污染的事件,有请环保局出来说几句话。

点评

是的,是水利局的事,跟环保无关。  发表于 2012-12-17 19:24
好像水利局也管得到吧。  发表于 2012-12-15 19: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2: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车熟路 发表于 2012-12-13 12:15
事实已经比较清楚,政府部门还不出手监管的话,帖子发到新华网去。

平阳县领导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3: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流最怕淤泥沉淀,淤泥容易滋生污染物。这件事应该有人负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3: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污染了,然后到时候政府又可以借清理河道搞点钱花花,名目可以多做一项!

点评

举双手赞同: 0.0
举双手赞同: 0
  发表于 2012-12-13 16: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14: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6 11:54 , Processed in 0.090293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