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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立医院须签“不收送红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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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06: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卫生部昨天表示,今后患者入公立医院时,须签署“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协议书,并纳入病案管理。同时,医院还须同供货商签订“廉洁协议”,声明禁止商业贿赂。

“医德考评”挂钩医生评先评优

昨天,卫生部公布《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其中表示,今后各地医疗机构须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内容包括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同时,今后医务人员须进行“医德考评”,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

卫生部强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监控医疗机构实际执行的药品、耗材加成率;严格审查不按照规定科室收费的“越权收费”现象;对医疗机构一个时段的住院费用应设定一个规定上限监控,筛查可能出现的收费问题。

医院须同供货商签“廉洁协议”

除与患者协议之外,卫生部还提出,要求医院同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同时签“廉洁协议”。其中,应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

在采购环节,对于尚未纳入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耗材、设备、试剂等,卫生部表示必须由医疗机构统一集中采购,不能私自采购。如不需统一集中采购,在采购时,使用、主管、监察三方人员须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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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06: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收红包,那就直接收钱,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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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08: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还有廉洁二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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