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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我进医院,交警说不用赔,肇事者称是接顺溪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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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1: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万全镇农民陈宗贤,在平阳舒派电子有限公司打工,8月22日我骑电动三轮车,为公司买菜回来,约6点15分,经过汇水河路与横阳路交叉口时,被从横阳路由东向西方面快速驶来的汽车横向撞倒,当时我鲜血直流、全身发抖、意识模糊,后被送入平阳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救治。交警介入处理,肇事方自称是开车接送顺溪镇政府领导,手机13868867911。
我头上被撞个大洞,身上多处擦伤,后通过CT、B超检查,医生说没内伤;我是硬汉子,躺在医院里难受,索性就回家休养,只住了4天医院。现在头还痛、血压很高、身体撞伤还没恢复。
今去交警队处理赔偿事宜时,肇事方竟说我三轮车撞他汽车,并且底气十足,不肯补偿我的损失;交警也非常肯定与极其有理地说:没有住院,只在急诊室,就赔医疗费、10工误工费970元,其他一律不用赔偿。
肇事方和交警的胡言乱语,我估计一定有内鬼!后来才知道,肇事方的什么妹夫在交警队里工作。
在此,我对交警队说,不论什么姐夫还是妹夫,交通事故赔偿规定,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误工费970元不够,规定的费用都要给。
人民把处理交通事故的权力之剑交给了交警,妹夫拿来砍受害人,为了替亲戚省钱值得吗?
肇事方的顺溪镇领导们,您们的驾驶员这样做对吗?良心和道德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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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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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1: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肇事很普通,但是扯上领导交警妹夫就不普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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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1: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抛去其他先不说,楼主你要描述一下事故,画张示意图最好,看下到底是谁的责任,说句玩笑话你别介意,如果真是你全责,那对方是没有理由赔给你,人家有亲戚在交警队也不犯法。反过来如果是对方责任多一点,那这里面肯定有黑幕,我们支持你的正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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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8-29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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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1: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用车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领导干部更应该按规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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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2: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会火...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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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2: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一句,楼主别生气:电动三轮车是否合法?
事故责任交警是怎样鉴定的?那里应该有监控,鉴定责任不难。
如果真有内幕,支持楼主抗争到底!
最后,“您们”改成“你们”或“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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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2: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后骑车也好走路也好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现在有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我就这样走你敢撞我,现在马路杀手很多小心油门当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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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08: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信楼主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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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08: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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