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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没有被吴斌事迹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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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8: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杭州为“最美司机”吴斌开了追悼会。数千杭州市民、众多周边城市的老百姓、乘客、吴斌生前同事、出租车司机,纷纷赶到杭州殡仪馆,送平民英雄最后一程。
吴斌,杭州长运公司的一名普通司机。5月29日11点40分,吴斌遭遇飞来横祸,有一铁块从空中飞落击碎车辆前挡风玻璃,砸向吴斌的腹部和手臂,致吴斌肝脏破裂及肋骨多处骨折。此后,吴斌完成一系列完整的安全停车措施,告知车上旅客注意安全,然后打开车门,安全疏散旅客。6月1日凌晨,吴斌不治,年仅48岁。
从被铁块击中,到疏散乘客,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40秒。
包括中央电视台和各地媒体,都在争相报道这位平民英雄。昨晚,我看到了央视播出的吴斌追悼会现场,不少人在流泪,很多人一再表示自己深受感动,决心以吴斌为榜样,向吴斌学习。
——但是,我没有被感动,我安安静静地看着电视里那些流泪和感动的人,心如止水。
我觉得奇怪,怎么就没有被吴斌事迹所感动呢?
我想了想,原因有如下三点:
首先,我在潜意识里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司机,吴斌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事情,这是他职业本能、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的自然反应。吴斌只是做好了他的本分。
其次,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父亲、一个丈夫,这也是吴斌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应该做的事情。
第三,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做。
通常来说,我们一般会为两种事情而感动:
一种是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大雁不会被老鹰所感动,我们为老鹰所感动,是因为我们不会飞翔;勇士不会为勇士所感动,只有懦夫才会被勇士的“英勇”行为所感动,是因为懦夫做不到;正因为多数人做不到,我们才会为少数人做到了的事情所感动,对不对?感动的人越多,是不是表示做不到的人越多?
另一种是社会比较稀缺的事情。比如,在道德和诚信稀缺的年代,我们特别容易被一件好人好事所感动。70年代、甚至80年代初,下水去救人本来就是应该的,不算新闻,不去救才不正常,会被人指脊梁骨,遭人唾骂,成为十里八乡传遍的新闻;如今不一样了,不救人很正常,不算新闻,救人才是新闻。好人好事少了,我们才会被好人好事所感动;一旦好人好事多了,甚至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时,我们还会感动吗?当然不会。
——我们为一棵树感动,往往因为那棵树身处荒漠,在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里,谁会为一棵树而感动呢?
如今,好人好事稀缺,导致感动和流泪的门槛也降低了。感动,是因为社会冷漠得太久了,以至于整个社会患上了道德焦虑和道德饥渴,焦急地寻找所谓的好人和好事。一件普通的、分内的、甚至理所当然的事件,也被贴上“好人好事”的标签,于是,事件被放大了,公众终于找到了一个道德的宣泄口,可劲地发泄自己久违了的道德情感,流泪也变得轻而易举。
感动的广阔背景,不外乎是无能,是匮乏,也是冷漠。
看到电视里那些感动和流泪的场面,我心中涌起的是挥之不去的焦虑和忧伤:面对好人好事,一个社会表现得越激动、越亢奋,往往表示这个社会的道德越缺乏,难道不是这样吗?眼泪无法拯救道德。当社会需要通过宝贵的眼泪来拯救、挽留、奖励道德时,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真的已经很堕落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一个成熟稳重的社会,不会轻易流泪。而一个习惯于感动和流泪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女性化的社会,坦率地说,我并不喜欢这种湿漉漉软绵绵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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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不应该弄成这样的,他只是做好了自已的本职工作,停车他也是为了自已的安全,他也不知道自已会死的啊!  发表于 2012-6-10 20:15
水泡兄,这是天朝,你懂的。  发表于 2012-6-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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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缺少英雄和英雄事迹的时代,正因为如此任何能和英雄形象挂钩的都会被大肆宣传。  发表于 2012-6-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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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政府炒作过头了,让人感觉到恶心!  发表于 2012-6-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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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8: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那个水水水 于 2012-6-6 18: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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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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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9: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点道理、但是每一个人对一件事务的想法不同、或许我觉得我们现在的人有时候更多的时候是用感性的角度看待一个问题、而非真正的用理性去表述一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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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9: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什么没被楼主的文章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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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你被LZ的题目吸引进来了  发表于 2012-6-7 15:54
我被楼主的文章吸引了  发表于 2012-6-6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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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9: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上次就说了下他是英雄 但是现在的报道太过度了  马上群里有人攻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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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  发表于 2012-6-7 20:07
应该向好人致敬,但别过度,某些别有用心者还是离远些吧  发表于 2012-6-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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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9: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知怎么说好,好像也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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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司机,那四十秒只是人求生的本能,不安全停车他如何下车就医。英雄说不上,只能说善良吧,没想带别人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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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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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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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0: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社会对这件事的反应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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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0: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还是有失偏颇的,至少有 一 点,吴斌他体格很好,不然被一个七斤的铁块以一百多公里的速度撞击的话,如果体格不好,早点痛晕过去了,平时我开电瓶车,脸上撞上一只小蜜蜂之类的都觉得痛,上次为了避让公交车,与路边种的小树枝擦了下手指,居然被擦出血来,所以吴斌还是有很好的体格的意志力的,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那是一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并不象落水救人那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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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1 21:06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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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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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0: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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