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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胖的掉线

『天涯杂谈』警察,请不要动不动就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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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6: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阳离子

跟你小屁孩没什么可说的,按你的意思是说他去杀了那个女朋友就正常不成了????
我说过 ...
joton 发表于 2010-5-6 16:31



    说不出话,就无话可说;说不出理,就倚老卖老,其实看看你在中国人的论坛注册个外国文字的名字就知道你有多大了,当然,你有一句的是说对了,你可能将来看不到我爆起来了,因为你年纪比较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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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8: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是应该杀的。把小小女孩做要挟就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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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1: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阳离子


    呵呵,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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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22: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同意10楼观点.这样的人能想出这样方法来解释这样事情.就等于这个对社会的罪恶非常的包容,在或者说的严重点,这个人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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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23: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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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3: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还挺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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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2: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在公民生命受威胁的时候,杀人也算义务把!是否过激是否草菅人命不说!
那些以危害或挟持别人来达到自己目的的家伙,无论他们多有理有冤屈,都是他自己不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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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碰到劫持人质的事情都把楼主的子女送过去交换,看看他还有什么屁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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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3: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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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4: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应该提倡:怨有头债有主,前面左转是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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